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貫徹實施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全縣教育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措施並監督執行。(二)研究全縣教育發展戰略思路,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掃盲等工作;負責全縣普通高中、職業中學和縣管學校的設立與變更;負責全縣國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招生錄取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評估與檢查。
(四)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提出縣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負責統籌管理省撥和州、縣下達的教育經費;組織協調縣管學校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工作。
(五)綜合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勞動人事工作,協同縣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縣管學校(單位)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意見;組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和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指導本系統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縣中國小校高、中、初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審核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設立與變更審批工作。
(七)規劃和指導全縣中國小及有關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藝術教育、勞動技術教育等工作。
(八)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和指導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各鎮管學校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負責局管幹部的考察、管理、建設工作。
(十)在縣紀委(監察局)的領導下,做好全縣教育系統的紀委檢查和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工會工作,指導中國小共青團、統戰和知識分子工作。
(十二)統籌管理和指導協調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全縣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國語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學校安全管理股負責全縣學校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對全縣學校安全和學校衛生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學校安全培訓工作;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信息,參與學校重大安全事故調查;負責全縣學校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工作;負責全縣學校開展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學校食品、用品衛生安全管理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承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室
承擔局黨委和機關支部的日常工作;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行風政風建設;調查處理全縣教育系統幹部和教職工違反黨紀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行為;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招生考試辦公室
貫徹執行招生考試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宣傳招生考試政策;組織全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學考試、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等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及非學歷證書考試工作;負責招生考試的安全保密、考風考紀,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招生考試違紀舞弊事件;承擔縣招生考試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育督導辦公室
根據國家、省、州有關教育督導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訂教育督導制度、工作計畫和實施方案;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擬訂對鄉鎮人民政府教育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的辦法和方案;監督鄉鎮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監督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負責對全縣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計畫財務審計股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和學校布局規劃;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學年統計、分析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管理;負責全縣教育項目建設工程,承擔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校產校舍等固定資產管理及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工作;參與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經費管理和有關教育經費的分配;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監督、檢查全縣教育財務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學期中國小收費標準,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管理的辦法和方案;負責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年報;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及二級單位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內部審計;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幹部的考察、考核和局機關公務員考核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國小教師招聘工作;承擔幹部學歷認證工作;加強全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幹部、職工和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工作;管理教育人事機構編制及勞動工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表彰、獎勵的審核、推薦和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中國小校長的培訓工作;負責教育人事年報和教育系統教職工的年度業績考核工作;做好全縣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教育股
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工作;負責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學管理,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規範基礎教育學校辦學行為;負責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民族基礎教育、科普教育、親職教育工作;負責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的套用與管理;負責中國小教材選用工作;負責民辦中國小、幼稚園的管理;負責中國小常規管理及學籍管理,辦理國中畢業證書;負責組織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負責全縣成人教育改革和教學管理,制訂成人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各類成人教育評估驗收;負責成人教育崗位培訓,農民實用技術培訓,組織開展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國中畢業生的短期實用技術培訓和有關管理工作;指導職業技術學校的教學教研等工作;負責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活動;負責全縣學生體質狀況調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負責各類公文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長辦公會、專題會及局級綜合性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督辦;負責政務公開、教育宣傳、信息及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和人大代表建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的普法、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及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物資採購、接待、基建維修、車輛及固定資產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