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的共同財產制

延期的共同財產制,指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各自擁有並管理自己的財產,在婚姻結束時,夫妻的全部財產都參加分配。 這一制度主要在北歐各國實行,故又被稱為“新斯堪的納維亞式制度”。

延期的共同財產制,指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各自擁有並管理自己的財產,在婚姻結束時,夫妻的全部財產都參加分配。這一制度主要在北歐各國實行,故又被稱為“新斯堪的納維亞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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