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科學技術局

負責省級星火科技密集區建設,協調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營科技園區工作。 負責擬訂全市科技經費安排計畫,負責攻關、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廣、新產品等各類科技計畫的審核與申報工作。 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網路建設、管理工作。

科技概況

延吉市委、市政府強化科技意識,全面實施“科教興市”戰略,成立了市“科教興市”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配有科技副鄉鎮長、主任,並根據人員的工作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全面實施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建立科技工作支撐體系,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市、鄉鎮街道、行政村三級科技管理體系。積極籌建科技服務網路,2000年成立了延吉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建有延吉市科技信息網和延吉市星火網。延吉市先後被國家科技部列為科技經濟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市和科技興市試點市、首批國家星火西進科技示範市,被吉林省科技廳列為省級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市區內有省級星火技術密集區、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省級民營科技工業園、韓國中小企業創業園、高新技術創業園等科技試驗示範園區,初步形成了多區並舉、一區多園、相互促進的發展格局。坐落在延吉市內的延邊大學是集理工、師範、藝術、農學、醫學、藥學、人文等19所學院為一體的,頗具民族特色的綜合性大學,具有較強的科研開發能力,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延吉市藉助首府城市高校聚集之優勢,依託延邊大學等高校的科研技術力量,積極實施產學研工程,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開展項目研究和產業開發,發揮科技對經濟的推動作用。先後與中科院長春分院及所屬各研究所、大連理工大學、延邊大學、吉林大學、東北師範大學等科研院校簽訂了科技合作協定,為延吉市的科技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強大的智力保障。近年來,延吉市把項目建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加強項目組織管理,通過招商引資,召開項目推介會等多種形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大對項目建設的投入力度,為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按照提高自我創新能力、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工作理念,確立科技工作在不同時期的發展思路,制定延吉市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省、州、市各類科技項目,有力地促進了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2007年延吉市科技局獲省科技管理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09年獲得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市、全國智慧財產權強市、全國防震減災工作先進單位等光榮稱號,並爭取到國家級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待遇和支持延吉利用獨特區位優勢發展軟體產業和服務外包政策(國發【2009】33號),延吉高新技術創業中心被認定為吉林省科技企業孵化器。

工作職能

(1)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科技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科技發展戰略,負責科教興市的協調和巨觀管理。(2) 負責省級星火科技密集區建設,協調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營科技園區工作。(3) 負責擬訂全市科技經費安排計畫,負責攻關、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廣、新產品等各類科技計畫的審核與申報工作。(4) 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專利、科普以及科技外事工作。(5) 負責科技市場和市級民營科研機構的管理工作。(6) 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網路建設、管理工作。(7) 指導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工作。(8) 負責管理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人事、財經等工作。(9)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產業局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振興信息產業、推進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總體規劃,研究擬訂全市信息產業和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行政執法和監督;促進電子信息產品和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發展,推進政務信息化、企業信息化和國民經濟與社會服務信息化。(2) 對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實行巨觀管理和監督;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軟體業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和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監督與管理。(3) 統籌規劃全市信息化主幹網、廣播電視網和其他部門專用信息網、協調信息網的互動並進行行業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的信息工程項目的建設,協調與國家通信網路、軍工部門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的關係。(4)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發展政策,積極引導與扶持信息產業的發展,對重點信息化基礎設施項目和再建項目進行審核把關,防止重複建設。指導並協助業主推進重點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與組織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5)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信息市場進行監督管理,實行必要的許可證制度;貫徹執行國家信息服務資費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參與制訂地方信息服務資費政策。(6) 加強信息技術和產品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積極引進外商投資信息產業。(7) 負責統一協調全市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8) 制訂並指導實施全市信息化人才培訓計畫,負責行業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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