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走私洋垃圾案

2018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檢察院以涉嫌走私廢物罪批准逮捕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該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以進口“氧化鋅”為名走私“洋垃圾”多達兩萬餘噸。 據了解,該案為廣西海關緝私部門辦理走私廢物案中查獲固體廢物數量最大的一起,被海關總署緝私局列為一級掛牌督辦案件。

案件經過

2018年2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檢察院以涉嫌走私廢物罪批准逮捕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犯罪嫌疑人宋某、潘某、黃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合謀從越南購買鋼鐵工業廢渣並使用虛假單證的方式以氧化鋅的品名向海關報關進口。

2017年8月,宋某等人以某礦業有限公司名義申報進口2395.9噸氧化鋅粉,經鑑定為固體廢物;此外,宋某名下的某貿易有限公司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分別向防城海關和欽州海關申報的9票氧化鋅粉均被鑑定為固體廢物,涉案數量巨大。

案件處置

以涉嫌走私廢物罪批准逮捕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走私垃圾

本案查獲的固體廢物是鋼鐵工業廢渣,即在鋼鐵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質,此類廢物污染環境,走私入境將給中國水土環境和居民身體健康帶來極大的危害。此案的順利辦理對打擊此類“洋垃圾”走私犯罪、維護我國生態環境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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