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密切聯繫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了解僑情民意,溝通渠道,化解矛盾;加強歸僑僑眷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為全區的改革發展穩定服務。
2、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在國內的正當權益;支持和幫助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歸僑僑眷向有關部門要求依法處理,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和要求;參與起草有關法規草案;為歸僑僑眷、海外僑胞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
3、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一步拓展與台灣同胞的聯繫渠道;加強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僑團的聯繫,密切與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繫,參與以地緣、血緣、業緣為紐帶組成的僑社團的聯誼活動。
4、促進海外僑胞與祖國進行經濟合作和科技交流,為歸僑僑眷興辦企事業和海外僑胞來桂投資服務。
5、配合有關主管部門做好推薦人大和政協的僑界代表、委員人選,為僑界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提供服務。
6、宣傳黨和政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宣傳歸僑僑眷的先進事跡和海外僑胞回國服務、為國服務的愛國愛鄉行動;辦好僑刊等文化陣地。
7、研究提出自治區僑聯工作方針、計畫,組織實施全區僑代會、僑聯委員會的決議、決定,指導各市、縣僑聯的工作。
8、承辦中國僑聯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和經濟聯絡部
機關編制
行政8個,事業1個,工勤1個,政策性超編安置5個,總計15人。2003年12月底,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七次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勝利召開,大會選舉產生自治區僑聯主席1人,專職副主席2人,兼職副主席4人,常委32人(其中港澳常委5人),委員98人(其中港澳委員19人),港澳顧問8人,海外顧問17人。
目前,全區地級市僑聯14個,應建立而已經建立僑聯組織的縣(市、區)55個,歸難僑安置單位僑聯46個,大中專院校僑聯9個。各級各類僑聯組織近400個,覆蓋面達80%以上。全區僑聯專職幹部近200人。地級市僑聯屬行政編制3個,事業編制11個。縣(市)級僑聯獨立機構30個,合署機構25個;行政編制15個,事業編制4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