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檢查、督促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地區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對省政府檔案、省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國務院、省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全國、省人大、政協交辦的建議、提案的貫徹執行和處理落實情況,並向省政府領導報告。
(二)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安排,協助省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省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文、函、電,辦理中央、國務院及部、委、辦傳送省政府的文、函、電。
(四)辦理各地區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門向省政府的請示、報告,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協調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駐閩單位、駐軍等關係,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決定。
(六)協助省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省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的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根據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省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八)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地區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負責省政府駐外辦事處及歸口管理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協助省政府領導做好政府部門和海外重要賓客的接待工作。
(十一)收集、編輯、報送國務院、省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負責全省政府系統辦公廳(室)主任培訓教育和辦公自動化網路建設工作。指導地、市、縣政府辦公廳(室)工作,促進全省政府系統行政效能建設。
(十二)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省政府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服務。
(十三)辦理省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1]
主要領導
鹿心社: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書記;
陳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副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黨組書記;
孫大偉: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副書記。
組成部門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自治區經委
自治區教育廳
自治區科技廳
自治區民委
自治區公安廳
自治區國家安全廳自治區監察廳
自治區民政廳
自治區司法廳
自治區財政廳
自治區人事廳
自治區勞動保障廳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自治區建設廳
自治區交通廳
自治區水利廳自治區農業廳
自治區商務廳
自治區文化廳自治區衛生廳
自治區人口計生委
自治區審計廳 自治區外辦
特設機構
自治區國資委
直屬機構
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
自治區糧食局
自治區編辦
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自治區環境保護局
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自治區體育局
自治區旅遊局
自治區廣電局
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
自治區信息產業局
自治區林業局
自治區僑辦
自治區法制辦
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自治區統計局
自治區工商局[1]
5辦事機構
自治區扶貧辦
自治區邊海防辦
自治區人防辦
自治區金融辦
自治區鐵路建設辦
自治區水庫移民管理局[1]
事業單位
廣西社科院
自治區供銷社
自治區地礦局
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社
自治區機械設備成套局
自治區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廣西農科院
自治區招商局
自治區方誌辦
廣西科學院
自治區民語委
廣西出版總社
廣西博覽局[1]
管理機構
自治區交通管理局
自治區監獄管理局
自治區測繪局
其它機構
自治區檔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