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農墾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各高等學校: 近年來,我區高等教育快速發展,高等教育規模持續擴大,各項改革不斷深化,實現了由精英教育向大眾化教育的歷史性跨越。但是,高等教育依然存在規模不大、結構不優、質量不高、服務能力不強、體制機制不活等一系列問題。在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高等教育由外延擴張轉向內涵提升的巨觀背景下,如何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實現擴量提質並舉,是必須解決好的一個重大問題;如何使我區高等教育主動適應廣西經濟社會發展和時代進步的要求,是必須應對的一個重大課題;如何使我區高校辦學水平在全國同級、同類、同學科領域中,爭創一流,進入前列,是必須面對的一個重大挑戰。我們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堅持問題導向,推進綜合改革,創新體制機制,激發高校辦學活力,不斷開創高等教育工作新局面。現就深化我區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把握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以提高質量為核心,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大力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創新,激發高校辦學活力,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加快高等教育轉型升級,促進高校特色發展爭創一流,為實現“兩個建成”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創新教育理念,更新教育觀念,堅持擴量提質並舉,著力推動高等教育發展方式轉型升級,著力增強高校發展內生動力,著力培養套用型、複合型、創新型人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到2020年,實現“一個格局、一個體系、兩個達到、四大突破(1124)”的目標。即,形成政府巨觀管理、高校依法自主辦學、社會廣泛參與支持、開放有序、充滿活力的高等教育發展新格局;建成服務黨委政府決策、推動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引領社會進步和文化繁榮、具有廣西特色的高等教育體系。高校在校生規模達到100萬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40%以上。在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水平學科專業建設、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高水平科研創新平台建設上取得新突破。

二、實現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新突破

(一)競爭激勵,建立分類管理新機制。

1.建立高校分類管理體系。堅持自治區統籌和高校自主相結合,整體規劃和分類發展相結合,重點建設和全面推進相結合,促進高校科學定位、分類建設、特色辦學、多元發展。

——推進國內高水平大學建設。支持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瞄準國際、國內科學發展前沿,服務國家和自治區重大戰略需求,以提升核心競爭力和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為主要任務。力爭1-2所高校在全國同類大學綜合實力排名中位居先進行列,建成一批有國際水平和影響力、對我區支柱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具有創新、引領和支撐作用的重點學科和特色專業,引領教育教學改革,形成一批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在廣西高校中發揮帶頭、示範、引領作用。

——加強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支持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服務廣西發展戰略和區域、行業發展需求,以提升區域、行業急需的特色學科專業建設水平,培養具有較強創新創業能力的套用型、複合型人才為主要任務。力爭4-6所高校辦學水平和綜合實力在國內同類地方高校中處於先進行列,建設一批行業領先、區域特色鮮明的高水平優勢特色學科專業,教學改革成果顯著,形成一批解決我區產業和區域行業關鍵技術問題的創新成果,支撐廣西支柱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發展。

——加快地方套用型高水平大學建設。支持新建本科高校、獨立學院等普通本科高校全面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以加強區域產業發展急需的套用型學科專業建設和培養套用型人才為主要任務。力爭6-7所高校建成國內知名、區內領先、區域或行業特色鮮明的地方套用型高水平大學,建成一批對接我區和學校所在區域支柱、新興產業需求的特色專業,教育教學改革特色鮮明,形成一批套用性研究成果,使學校成為我區和區域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重要方面軍。

——推動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學建設。支持高職高專院校圍繞廣西行業、產業重點領域,特別是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需求,以著力建設特色專業和高水平實習實訓基地,培養面向生產服務一線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為主要任務。重點支持5-6所職業院校躋身國內同類院校一流行列,建設20所示範特色高等職業院校。建設一批對接行業產業發展需求的特色優勢專業,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顯著,形成一批套用技術成果,使學校成為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生力軍。

指導獨立設定的成人高校根據辦學條件、辦學特色和發展目標,科學定位,加快轉型發展。鼓勵和支持各類高校發揮優勢,瞄準一流學科專業,突出特色,錯位競爭,爭創一流。

2.建立分類建設和分類考評機制。

分類建設。創新實施高校特色化上水平工程,建立項目引領、擇優立項、分類支持、競爭發展的新機制,將工程內容按資助方式分成“廣西高等教育強基計畫”(以下簡稱“強基計畫”)和“廣西高等教育創優計畫”(以下簡稱“創優計畫”)。“強基計畫”圍繞高校優勢特色學科專業,立足於保基本、促發展,擴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加快提升高校辦學的基礎條件和整體水平;“創優計畫”瞄準國際、國內高水平學科專業,立足於促競爭、上水平,加速提升高校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

分類考評。建立高校分類績效考核和動態調整機制,考核結果與支持學位授權點建設和學校下一年度的招生計畫分配、經費投入等掛鈎。對建設效果顯著的高校,自治區將予以特殊支持和獎補。

(二)需求導向,最佳化高等教育結構。

1.多措並舉擴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鼓勵辦學空間尚有富餘、辦學水平較高的學校擴大規模,培養廣西急需緊缺人才;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舉辦高等教育。調整全區高校布局,增設我區產業發展急需的套用型本科院校及工科類本科高校。集中力量,集約資源,建設高校集中區,加大高校集中區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教育用地法律法規,建立教育用地保障機制,優先優惠供應高校建設土地。創新高校建設資金投入機制,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模式),鼓勵私營企業、社會資金參與高校建設。

2.推動學科建設上水平。以服務重大需求為導向,以國際國內同類學科先進水平為參照,強化特色、突出競爭、分期立項、分類資助,培育建設一批能適應和引領經濟新常態、滿足廣西產業升級迫切需要的高水平學科,推動學科集群與產業集群協調發展。注重多學科交叉、促進、融合,支持建設一批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大力發展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重點培育博士、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3.推進專業結構最佳化調整。建立專業結構最佳化調整機制,制定推進高校專業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定期發布專業結構調整引導目錄和預警專業目錄。逐步建立專業辦學質量與生均撥款、專業收費掛鈎制度,鼓勵高校開展專業認證工作。建立高校專業信息公開發布制度。

(三)立德樹人,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1.構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長效機制。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結合、融入教育教學、社會實踐、文化育人全過程。深化思政課程教學改革,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入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強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完善校園文化建設評價體系,推進“文明高校”、“美麗校園”建設。創新網路思想政治教育,加強高校校園新媒體等陣地建設。

2.改革考試招生制度。制定廣西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改革招生錄取方式。高校依據學生的統一高考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高職院校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成績為基本依據,自主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方式。逐步擴大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試點範圍。繼續推進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構建和完善中職、高職、套用型本科、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銜接的技術技能型人才成長的“立交橋”。

3.牢固確立教學工作中心地位。堅持學生為本、教學優先的基本要求,師資力量、資源配置、經費安排和工作評價均要體現以教學為中心。建立高校領導班子履行教學工作職責年度報告制度。定期檢查和發布高校教授為本科生授課情況。倡導知名教授開設新生研討課。加大自治區教學成果獎和教學名師獎表彰獎勵力度。鼓勵高校表彰獎勵靜心教學、潛心育人的優秀教師和教學團隊。完善教師評價標準,將教學實績作為教師績效考核、職稱評聘的首要內容。強化高校合格評估、審核評估等各類評估的激勵和導向作用,開展教學基本狀態數據常態檢測,建立完善高校教學質量年度報告制度。

4.構建協同育人新模式。實施協同育人平台建設項目,推動建立形式多樣的高校聯盟,鼓勵高校開展聯合辦學、校際課程互選、教師互聘、學分互認,擴大優質教學資源共享。推動高校與政府部門、行業企業協同育人,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共同設計課程、共同開發教材、共建教學團隊、共建實習平台。加快推進現代學徒制度試點。鼓勵探索“校中廠”、“廠中校”等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模式,拓寬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擔任高校專兼職教師的渠道。實施研究生教育質量提升項目,鼓勵高校與科研院所聯合培養研究生,探索以企業研究生工作站等形式共建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逐步推行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

5.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將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完善人才培養質量標準,調整專業課程設定,開設創新創業課程,強化案例教學和實踐教學。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平台建設項目,推動高校實驗教學平台共享,推動高校聯合社會力量建設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園,建好一批大學生校外創新創業實訓實踐基地。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舉辦各類創新創業競賽,廣泛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實施彈性學制,支持在校大學生休學創新創業。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等採用多種方式建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基金,落實大學生創業優惠扶持政策。

(四)最佳化配置,加快構建高校科技創新體系。

1.探索創新要素有機融合的協同創新機制。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打破高校之間、高校與其他創新主體間的體制壁壘,充分釋放人才、資本、技術等創新要素的活力,最大限度發揮高校與其它創新主體的學科專業特長、技術資源優勢,重點建設一批能解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的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協同創新中心和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力爭在省部共建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2011協同創新中心”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建設上有突破。

2.營造支持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政策環境。出台支持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優先支持科技創新平台在人才聘用、考核評價、人才培養、交流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試,在組織推薦國家相關任務方面予以重點傾斜支持。支持高校設立市場導向、機制完善、運行高效的技術轉移轉化機構。支持建設大學科技園。

(五)引育並舉,創新聚集高層次人才的體制機制。

1.創新高層次人才引進機制。按照“國內一流,廣西急需”原則,結合高校特色優勢學科建設需要引進高層次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建立高層次人才“綠色服務通道”,對廣西緊缺的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實行“一事一議”協商引進政策。設立高層次人才引進特設崗位,高層次人才引進所需特設崗位不受原崗位設定的限制。健全以崗位職責為基礎,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高層次人才考核評價機制,考核結果作為持續聘任和薪酬調整的重要依據。

2.創新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模式。支持青年教師到國內外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訪學研修,到企事業單位掛職鍛鍊。完善優秀教師傳幫帶團體協作培養機制,建立青年教師職業導師制。開展青年教師教學技能競賽。完善重師德、重教學、重育人、重貢獻的符合青年教師成長特點的考核評價機制。

(六)統籌規劃,構建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設新格局。

1.統籌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平台建設。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驅動、多方參與、共建共享”思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以廣西教育資源雲平台建設為基礎,建設優質教育資源中心,推進優質數位化教育資源的開發、積累、融合、共享和服務。建設數位化科研協作支撐平台,推進研究實驗基地、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自然科技資源、科學數據、科學文獻等科技教育資源的共享。

2.推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建設高效優質的網路教學環境,探索基於信息技術的慕課、微課等多樣化學習方式,逐步建立信息化教育教學新模式。全面深入實施教育技術能力培訓計畫,提升教師的信息化套用能力和管理人員的信息化管理能力,提高學生的信息素養水平和有效學習能力。加強遠程教育服務體系建設,努力辦好開放大學,搭建終身學習平台。

(七)服務大局,深化高等教育對外開放合作。

1.提升服務國家戰略能力。建立合作開放的“雙向互通”中國—東協人才培養體系。加強面向東協的國家級教育培訓中心和人才培養基地建設。增加東協國家留學生獎學金,實施中國—東協留學生“雙萬人計畫”,擴大招收來桂留學生規模。加快外國留學生公寓項目建設。加強中國—東協相關問題研究機構建設,鼓勵與國內外大學聯合建立東協各國國別研究基地。充分利用中國—東協博覽會平台擴大與東協國家教育交流。爭取中國—東協聯合大學落戶廣西。

2.提高中外合作辦學水平。加大力度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大力支持高校與國內外高水平大學舉辦合作項目。鼓勵與國內外高水平大學開展學分互認、聯合培養、學位互授聯授。擴大在校生海外研修、聯合培養和訪學規模。積極拓寬職業教育中外合作辦學領域。

三、堅持權責統一,完善現代大學制度

(一)依法治校,用好高校辦學自主權。

1.健全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式。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探索建立高校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決策機制和程式。理順校院兩級管理體制。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建立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完善學校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機制。建立高校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良性機制。

2.保障學術組織相對獨立行使職權。積極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依法設立學術委員會,制定學術委員會規則,健全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與組織架構,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和學風建設等事項上的重要作用。

3.完善校內民主管理和監督機制。建立健全高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進一步改革完善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制度,積極探索師生代表參與學校決策機構的機制,充分發揮民眾團體的作用。完善師生權利救濟制度。

4.健全社會參與監督機制。建立健全學校理事會,完善各類信息公開制度。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準確回應師生和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建立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章程統領,健全規範行使辦學自主權的制度體系。

1.建立完善治理規則。加快高校章程建設。科學編制學校“十三五”事業發展規劃和發展定位規劃。按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原則,健全和規範內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制定和完善教學、科研、人事、財務、學生管理、後勤等方面自主管理的制度規範,建立健全各種辦事程式、內部機構組織規則、議事規則。

2.推行以協定、試點等方式放權。教育行政部門對高校依據辦學需要提出的本意見以外的辦學自主權事項,應牽頭認真研究,提出處理意見。根據賦權與能力相匹配原則,對有能力用好、有機制規範的高校,推行以協定、試點等方式放權。選擇若干自律機制健全、辦學行為規範的高校,賦予更多的辦學自主權。對出現重大違規辦學行為的高校,實行協定暫停或試點退出機制。

四、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

(一)簡政放權,進一步擴大和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

1.創新行政管理方式。綜合運用法規、規劃、標準、政策、公共財政、信息技術等手段,加強政府對高等教育的巨觀管理和服務。出台進一步擴大省級教育統籌權的實施意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編制教育相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推進政務信息公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2.依法擴大辦學自主權。出台進一步擴大和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實施意見,依法進一步擴大高校科學選拔學生,調整最佳化學科專業,開展教育教學活動,選聘教職工,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管理使用學校財產經費、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權。

(二)放管同步,建立健全監管體系。

1.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探索建立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建立自治區級信息發布平台,及時公布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發布辦學水平、辦學績效、學科專業建設水平等評估結果,以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等方面信息。

2.建立新型的高等教育評價機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健全購買教育評價服務的相關制度,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將評價的具體實施工作轉由具備相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等第三方承擔。建立健全教育評價機制監管機制,嚴格績效評價,對評價服務的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綜合評價並向社會公布,並作為以後相關機構承接評價服務的優先條件。

(三)激發活力,改革完善高校人事分配管理和財政投入機制。

1.建立高校人事管理新機制。探索高校教師分類管理,試行職稱分類評審制度,在高校職稱自主管理基礎上,開展高校教師職稱以聘代評、評聘結合試點。下放及擴大部分高校高級職稱評審權。對於獲得立項進入“創優計畫”的高水平大學、學科專業、創新團隊和科技創新平台等項目的學校和單位,設定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予以適當傾斜。高校可根據學科建設的需要,自主確定各學科崗位比例。鼓勵政府購買服務,探索建立高校非實名制編制用人制度,將非實名編制數列入高校崗位設定基數。改進高校教師招聘辦法,簡化選人用人程式,高校在編制限額內按政策自主招聘教師。

推進分配製度改革。完善體現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和業績水平的教師分配激勵機制。完善績效工資制度,統籌結合各高校分類考評機制及單位績效工資水平,建立績效工資總量調整機制,合理增加績效工資總量。高校通過科技開發經營、技術服務等方式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高校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協定工資、項目工資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單位在績效考評後按規定支付相應薪酬。

2.推進高等教育財政投入機制改革。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投入,按“生均定額+專項撥款+績效獎補”方式核定高校財政撥款,實現財政撥款保基本、保重點、重實效的目標。落實國家高職院校生均財政撥款制度。建立和完善分類生均定額標準。建立生均定額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高校收費政策,適當提高優質特色專業的學費標準。

改革項目經費分配辦法。對“強基計畫”項目,按照辦學規模、專業類型、績效評價結果等因素分配經費,由學校依據發展定位規劃和“十三五”事業發展規劃自主安排,用於內涵建設和發展。對“創優計畫”項目,通過競爭方式分配經費,引導高校瞄準國際、國內高水平學科專業,凝練方向,強化特色,提升水平,促進高水平大學和優勢特色學科建設。建立與辦學質量、專項經費績效評價相掛鈎的績效獎補經費分配辦法。

加強高校預算管理。按照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要求,最佳化支出結構,加強預算編制、執行和結轉結餘管理,逐步建立與財稅體制改革相適應的高校預算管理制度。

(四)加大支持,推動民辦教育健康發展。

1.完善支持政策。出台鼓勵和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開展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高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加大對非營利性民辦高校的支持力度。支持探索混合所有制辦學。鼓勵條件具備的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定的民辦本科學校。

2.加強規範管理。進一步加強民辦高校在教師隊伍建設、辦學信息公開、風險防控機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完善民辦高校年檢制度,年檢結果向社會公布,並作為獲得財政支持的重要依據。

五、落實責任,推進綜合改革的整體合力

(一)加強組織領導。自治區教育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高校作為政府科學決策、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認真執行相關法律和政策,加大對所屬及轄區內高校在土地、人事、經費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積極參與高校協同育人,推動地方重點產業發展與高校學科建設相融通。各市、各部門支持高校發展的履職情況要列入教育年度績效考評體系。區直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區教育、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科技等部門要出台推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相關政策。自治區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所屬高校的政策支持力度,辦好行業所屬高校。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要積極支持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各高校要成立推進綜合改革全面實施高等教育改革領導小組,落實主要領導負責制,把自治區黨委政府各項決策落到實處。

(二)加強統籌協調。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統籌高等教育發展各類計畫、工程、項目建設,繼續推進全區教育發展大會相關政策的落實,加強政策措施銜接。增強改革的前瞻性和主動性。統籌當前改革與長遠發展,加強與教育“十三五”規劃發展的銜接,統籌單項改革和整體推進,加強各項改革的分類指導,循序漸進。啟動一批改革試點,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擴大改革成效。採取聯合調研、部門會商等方式,共同研究解決綜合改革重大問題,加強政策協調,建立改革重大政策突破機制。建立自治區教育諮詢委員會,提高決策水平。

(三)強化督導檢查。密切跟蹤綜合改革試點進展,定期通報情況,加大督查力度,加快實施進度。各地、各部門、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目標責任制,強化責任意識和責任約束,明確分管領導,落實責任人,確保可衡量、可檢查。建立健全重大改革決策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切實維護高校和諧穩定。

(四)加大宣傳力度。全面深入宣傳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及時總結推廣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識,合理引導改革預期,進一步堅定改革信心,為改革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發布改革信息,主動通報改革進展,掌握輿論主動權,營造全社會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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