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廣東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廣東省高州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93年8月,前身是成立於1950年7月15日的茂名縣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廣東省高州市高涼西路178號。全院現有人員15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2.2%,其中碩士2人。

法院簡介

廣東省高州市人民法院坐落在美麗的鑒江河畔,前身是成立於1950年7月15日的茂名縣人民法院,1993年6月8日高州撤縣設市,於1993年8月正式掛牌成立廣東省高州市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廣東省高州市高涼西路178號。全院現有人員152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2.2%,其中碩士2人。

機構設定

廣東省高州市人民法院現設有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執行局、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政工科、監察室、辦公室、研究室、審判委員會辦公室共16個內設機構,司法警察大隊1個直屬行政機構,機關服務中心1個直屬事業機構,金山、大井、新垌、長坡、石板5個派出人民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高州市人民法院年收案數量均在3000件以上,一直穩居全市法院前列。多年來,高州市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積極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市法院前列。在審判執行工作方面,先後成功審理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黑案件,其中譚世治等30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為建國以來茂名市最大的一審刑事案件。在此基礎上,先後湧現一系列成功做法和經驗:“以法促墾區和諧”經驗獲國家農業部全國推廣,人民法庭建設、訴前聯調、執行應急機制等工作經驗獲省法院全省推廣,茂名法院系統率先推行“二述二推”競爭性選拔幹部程式,“三打兩建”、新聞宣傳、信息報送、司法建議、量刑規範化、國有企業改制破產案件審理等工作多次受到茂名、高州兩級市委及省、市上級法院的高度肯定,為建設平安幸福高州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高州市人民法院集體及個人先後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授予“全省優秀法院”、“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檔案行業管理示範單位”、“信息工作先進單位”、“人民法庭建設先進單位”、“調研工作先進單位”、“立案、信訪兩個‘文明視窗’建設先進單位”“全省政法系統先進個人”、“全省法院辦案標兵”等稱號,全院榮立“三打兩建”專項活動“集體三等功”,被評為茂名市“全市優秀法院”,76個(次)集體和128名(次)個人獲省、地市級以上表彰,113個(次)集體和236名(次)個人獲高州市各級的表彰,湧現了全國法院勞動模範、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古兆聖及茂名市精神文明建設標兵黃均全等一批先進人物。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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