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遊戲產業協會

廣東省遊戲產業協會

廣東省遊戲產業協會(GEGIA)成立於2015年11月,是由騰訊、網易、光合作用、金山、九游、多益、中移互聯、歡聚時代、世宇、希力、華立、銀漢等28家龍頭企業聯合倡議發起成立的,是由從事遊戲產業及涉遊戲相關產業的企事業單位自願結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會員涵蓋所有的遊戲細分領域及周邊產業鏈。經廣東省民政廳註冊登記,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行業組織。協會業務主管單位為廣東省文化廳為,並接受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現有會員單位140多家,是我省遊戲產業領域最具影響力的省級行業協會。

協會宗旨

廣東省遊戲產業協會是廣東省內的省級遊戲協會,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並從提供行業服務、反映行業訴求、規範行業行為、參與社會管理等方面,致力推動遊戲產業健康發展。

組織機構

廣東省遊戲產業協會的首任會長單位為騰訊,監事長單位為網易,執行會長單位為光合作用。金山、銀漢、多益、世宇、希力、華立、創夢天地、九游、墨麟等企業為副會長單位,東方博雅、中青寶、中移互聯、三七互娛、四三九九、奧飛動漫、百田、優刻得、雲遊控股、金龍、展暉、從化動漫產業園、第七大道、酷狗、廣東遊戲遊藝文化產業城、谷得、鏵通、廣州星期六品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17家企業為理事單位。

主要業務

廣東省是中國的遊戲大省,擁有網遊、手遊、頁游、遊戲機、遊藝機等領域的企業,遊戲產業年收入廣東占全國七成。 廣東省遊戲產業協會將積極促進遊戲產業的整合資源,加強企業間的交流互動及自主創新能力,並將鞏固廣東遊戲產業在全國的龍頭地位乃至提升全球影響力。同時協會也將搭建政府與企業溝通的紐帶和橋樑,並為企業和政府提供優質服務。

隨著政府職能轉變的深入,協會也將承擔更多的社會管理工作,參與相關立法、政府規劃、公共政策,以及行業標準制定和行業數據統計等事務。協會將在行業指南制定、解決共性問題、加強行業自管自律、公共平台建設、第三方諮詢評估、維護公平競爭、優秀企業與產品推薦、國際經濟交往等方面積極開展工作。協會將積極建設企業間、企業與政府間廣泛的溝通渠道與有效機制,保障遊戲企業合法權益及公平性,為了讓協會具有更廣泛的代表性——代表最廣大遊戲企業的意志與利益,廣東省遊戲產業協會歡迎廣大遊戲企業及遊戲產業相關企業積極加入,共同構築新時期的新型行業協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會的名稱:廣東省遊戲產業協會(英文全稱:GuangdongEntertainment &GameIndustry Association,縮寫:GEGIA)。

第二條 協會是由從事遊戲產業及涉遊戲相關產業的企事業單位自願結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並從提供行業服務、反映行業訴求、規範行業行為、參與社會管理等方面,致力推動遊戲產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協會登記及監督管理機關為廣東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為廣東省文化廳。

第五條 協會的住所為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二沙島海山街一號612房。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收集、分析、發布國內外行業相關信息,開展法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諮詢服務。

(二)組織開展行業調查和行業統計,提出行業發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根據行業特點制訂行規行約和行業標準,規範行業和會員的生產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四)發揮協會聯繫政府與企業的紐帶作用,建立政府與企業、社會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良性互動機制。

(五)開展與本協會業務相關聯的公益活動。

第三章會 員

第七條 協會會員為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的章程;

(二)有自願加入本協會的願望,積極支持和參與協會活動;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五)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秘書處提請會長審核批准;

(四)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

(三) 通過協會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四)參加協會舉辦活動、獲得協會服務及行業最新諮詢、政府相關政策的優先權;

(五)對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六)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自律規則、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

(二)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及聲譽;

(五)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活動,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六)服從協會的監督管理,接受協會的檢查與協調;

(七)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八)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會費的標準為:

(一)會長單位20萬元/年;

(二)執行會長單位8萬元/年;

(三)副會長、監事長單位5萬元/年;

(四)理事單位2萬元/年;

(五)監事、一般會員單位3000元/年;

第十三條 會員入會自願、退會自由。退會前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一年不繳納會費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架構

第十五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的合併、分立、終止事宜;

(五)決定應由會員大會審議的事項。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4年一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廣東省文化廳審查並經廣東省民政廳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會員大會決議事項應作會議紀要,並向全體會員公告。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

機構;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審議通過自律規則、行業標準和業務規範;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同意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行使表決權。理事會決議應作會議紀要,向全體理事公告。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協會設名譽會長若干名。

第二十三條 協會設會長和執行會長各1名、副會長若干名、監事長1名、監事2名,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長、監事。

第二十四條 協會的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監事長及理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

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協會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監事長任期4年/屆,可以連選連任,但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或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廣東省文化廳審查並經廣東省民政廳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協會法定代表人可由會長、執行會長、副會長擔任。

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主持協會日常辦事機構工作;

(四)組織實施協會的年度工作計畫、財務預決算;

(五)聘任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

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六)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

員的聘用;

(七)批准會員的入會申請;

(八)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九)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八條 協會執行會長在取得會長授權的情況下,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助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

(二)協助主持協會日常辦事機構工作;

(三)協助組織實施協會的年度工作計畫、財務預決算;

(四)協助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五)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六)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九條 協會設秘書長一名,秘書長應當為專職。

第三十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組織落實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

(二)協調組織開展各類業務活動;

(三)提名副秘書長報會長批准;

(四)提請會長審批會員入會申請;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及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 協會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 協會應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審計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會計師事務所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式

第四十條 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廣東省文化廳審查同意,並報廣東省民政廳核准後方能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協會終止前,須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協會經廣東省民政廳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廣東省民政廳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廣東省民政廳核准之日起生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