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

廣東省財政廳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

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財政廳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粵府辦〔2009〕93號)規定,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主要職能是:組織擬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及資產費用標準,參與提出有關年度預算計畫;承擔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擔保等事項審批工作;承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監繳工作;承擔行政單位未脫鉤經濟實體、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省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統計報告等工作。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設定處長職位1個,副處長職位1個,下設三個組。

一、處長

負責本處全面工作,帶領本處全體人員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一)組織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組織制訂全省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和專項工作計畫。

(三)組織落實省直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各項工作。

(四)組織調查研究工作,為領導決策服務。

(五)做好廉政建設,抓好支部建設和業務建設。

(六)組織指導各市縣和省直單位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副處長

(一)協助處長抓好內部管理和建章建制工作。

(二)落實好分管範圍的各項業務工作。

(三)做好調查研究工作,就全處業務工作或其他方面的重大事項向處長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負責黨務工作,抓好廉政建設。

(五)協助處長抓好全處幹部隊伍建設。

(六)協助處長做好對各市縣和省直單位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工作。

三、業務工作組

(一)一組(綜合組):負責牽頭起草本處年度工作計畫、總結、領導講話等綜合材料;牽頭組織行政事業資產管理制度建設、信息化建設、資產預算與資產統計工作;負責組織行政政法部門及下屬單位的資產管理日常工作及部門預算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二組:負責組織農林水、工貿、外金、經建、綜合規劃部門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計畫、總結的起草及制度建設工作;負責對口單位資產管理日常工作及部門預算審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三組:負責組織教科文衛、社保部門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工作計畫、總結的起草及制度建設工作;負責對口單位資產管理日常工作及部門預算審核工作;協助做好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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