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採購中心

廣東省政府採購中心於2004年依法成立,位於廣州市越華路118 號,是經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的正處級事業法人單位,編制50人,由廣東省機械設備成套局負責管理。依據粵機編[2003]34號文,廣東省政府採購中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中屬於通用類的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負責接受採購人委託代理其他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承辦省級政府採購的其他事務,協助指導我省各市政府採購中心的業務工作。

概述

中心建立了電子化的自動辦公系統,實現電子化操作、審核、審批,中心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並榮獲得2011年度全國十佳集采機構,其中“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2011年國產消防器材協定供貨供應商資格招標”被評為2011年度政府採購精品項目。

廣東省政府採購中心正著力打造一支“優質”、“高效”、“專業”、“廉潔”的政府採購正規軍隊伍。本中心將竭誠為採購人提供更全面的服務,真誠希望得到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

內設機構情況

中心內設採購一部、採購二部、採購三部、開評標部、總工室、綜合業務部、質量管理部、辦公室和財務部。為了確保政府採購工作的優質、高效、專業、廉潔,中心內部業務管理實行標前、標中、標後及操作、審核、審批雙“三分離”管理制度。各部門職責如下:

採購一部、採購二部、採購三部:與採購人簽訂政府採購委託協定,負責採購檔案編制、採購組織實施方案確定等“標前”工作負責採購全過程的對外業務聯絡。

開評標部:主要負責組織開標、評標等“標中”工作。

總工室:負責規劃中心業務發展,技術論證等,中心技術人員學習培訓。

綜合業務部:審核政府採購全過程的相關業務檔案。業務數據統計、分析,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維護。

質量管理部:對日常業務進行質量抽查,負責質疑回復、配合處理投訴等“標後”工作。

財務部:負責中心的財務管理工作。

辦公室:負責中心對外接待、人事管理、中心業務檔案管理等各項行政工作。

二、制度建設情況

中心內部制度完善。崗位職責清晰,業務流程規範,部門之間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確保政府採購工作規範操作。

——《崗位職責說明書》,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和崗位任務要求。

——《業務管理制度彙編》包括了業務流程、標前、標中、標後及操作、審核、審批等相關制度。

——《業務操作規程彙編》包括了傳統業務從接收採購計畫到採購項目歸檔等環節的操作規程和規範,以及電子化採購業務電子訂購、電子反拍等操作規程。

——《業務記錄表格彙編》包括採購業務過程設計的表格,以及對外業務公函的相關範本。

——《財務管理制度》包括中心相關財務管理的規範和辦法。

——《內部管理制度》包括我中心日常工作涉及的印章管理、人員廉潔從業等規定。

三、設施情況

中心地處廣州市中心,交通方便。硬體設施齊全,辦公實行無紙化操作,有獨立前台接待及採購檔案售賣處。辦公環境整潔明亮,中心設各種規格的開標室及電子評標室多間,並設有監控室隨時對開評標現場實行監控錄像。中心設有專業保密室,及經省保密局認可的涉密辦公設施,專用於實施政府採購涉密項目。此外,中心有多個檔案室,用於保管政府採購項目資料,方便採購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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