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震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實施方案

2.評估清理制度(2010.8-2010.9) 4.建立新制度(2011.1-2011.7) 5.保障制度落實。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國地震局黨組《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意見》,制定本方案。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的目標原則
(一)工作目標
經過 2 年左右的努力,建立健全切合我局實際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的明顯成效。
(二)工作原則
1.全面規劃。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準確把握我局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的特點和規律,全面推進教育、監督、預防、懲治等方面制度建設。
2.突出重點。以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為重點,完善民主決策程式、人財物事管理、黨務政務事務公開等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的制度建設。
3.有效管用。注重製度建設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完善落實制度的工作機制和保障性措施,明確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力度。
二、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的實施步驟
我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從 2010 年 5 月開始,到 2011年 12 月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6)
1.積極開展動員。認真學習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精神,特別是胡總書記的重要講話,以及中國地震局黨組關於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要求,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統一思想認識。
2.成立組織機構。成立廣東省地震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領導小組並設立辦公室。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分工。
(二)建立健全階段(2010.7-2011.7)
按照"廢、改、立"的要求,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完成對我局現有各項規章制度的清理,建立科學合理的制度體系框架。
1.編制制度列表(2010.6-2010.7)
各部門要結合我局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任務分解,完成對現有各項規章制度的清理,梳理編制出本部門負責的待清理、待修訂、待建立的制度列表(含工作計畫時間表),報經局黨組會討論決定實施。
2.評估清理制度(2010.8-2010.9)
各部門要根據情況,對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與政策要求的、不切合實際情況的、不能有效發揮作用的、不適應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制度,應按有關程式予以廢止;對執行效果好、能夠發揮作用、民眾認可的制度予以保留。
3.修訂完善制度(2010.10-2010.12)
各部門要對不夠嚴密和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應予修訂;
4.建立新制度(2011.1-2011.7)
各部門要通過調查研究,找準制度建設方面的空白以及存在腐敗隱患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作為制度建設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做好新制度建立工作。
5.保障制度落實。建立落實制度的保障機制,明確各項制度責任部門,抓好制度的落實,增強制度的執行力。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幹部職工領會制度、熟知制度,不斷增強制度意識,牢固樹立嚴格按制度辦事的觀念,養成自覺執行制度的習慣,把制度轉化為黨員、幹部的行為準則。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1.8-2011.9)
按照活動紮實、體系完整、執行有力的要求,對各單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開展督促檢查。我局紀檢監察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在制度建立健全活動各階段,對各單位開展制度建設活動進展成效進行監督檢查,並進行通報。
2.總結工作情況。各相關單位和部門於 2011 年 9 月 30 日前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報告,連同本單位部門負責的所有制度彙編一併報局紀檢監察審計處。
3.開展驗收工作。驗收工作由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活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採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走訪座談、測評等方式進行。
各單位活動開展情況、工作總結和檢查、驗收結果,將作為個人年度考核、評比表彰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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