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內審處

(三)組織實施全省地稅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五)負責有關部門對省局進行審計時的綜合協調工作。 (六)組織實施內審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

內審處是廣東省地方稅務局主管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承辦全省地稅系統財務、基建、大宗物品採購審計;組織實施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與有關審計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擬訂全省地稅系統內審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監督全省地稅系統的內審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省地稅系統財務、基建、大宗物品採購的審計工作;監督機關的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方面的情況。
(三)組織實施全省地稅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四)督促以往年度審計所發現問題的整改和落實。
(五)負責有關部門對省局進行審計時的綜合協調工作。
(六)組織實施內審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
(七)在職責範圍內提出並編寫信息化相關業務需求,承擔相關係統運行中的業務管理。
(八)按規定提供省局入口網站相關欄目的信息內容。
(九)辦理省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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