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方式
廣州海事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巡迴法庭將嘗試聘請港澳籍的專家陪審員參加審判,並由當事人在廣州海事法院專家陪審員名冊中予以指定。
廣州海事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巡迴法庭將尊重商事主體的自主性,體現涉外審判的民主性、便利性,利用自貿區內先行先試政策,改革自貿區法庭的審判方式,在中國與相關國家之間沒有雙邊或共同締結的國際條約情況下,可先行給予對方國家當事人司法協助,積極促成司法互惠關係。
業務範圍
該法庭目前僅負責受理南沙自貿片區的海事案件,待條件成熟後將統一受理廣東自貿區三大片區的海事案件,即管轄廣州海事法院所轄的南沙、前海、橫琴三個自貿片區的海事海商案件。
現實意義
廣州海事法院廣東自由貿易區巡迴法庭揭牌後,將正式啟動涉廣東自貿區海事海商案件的巡迴審判,公正高效審判涉廣州國際航運中心的海事案件,建立起市場主體對交易規則的預期,有效維護航運市場秩序,為最佳化南沙自貿片區和廣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法治化環境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