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廣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根據《中共 廣安市委 廣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廣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委發〔2010〕20 號),設立廣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簡稱市安全監管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廣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掛廣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衛生局承擔的生產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安全監管局。
(三)將原市經委承擔的煤礦瓦斯等級鑑定職責劃入市安全監管局。
(四)將原市煤監辦的職責劃入市安全監管局。
(五)負責對區市縣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綜合性檔案。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政策、規劃並指導、督促落實。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推廣工作。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市縣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指導、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協助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中央和省屬在廣安市轄區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並負責上述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生產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審查辦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重大活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生產安全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七)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
(八)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指導、監督安全生產培訓,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發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審查和有關設備(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的檢測檢驗。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檢查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活動。
(十)負責對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檢查,對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做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和合作。
(十三)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市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 長 黃永鴻 主持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志軍 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非煤礦山安全監管、職業安全健康監管及應急救援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科、非煤礦山監督管理科、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及應急救援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煤監辦主任 羅祥盛 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瓦斯監測監控、礦山救護工作。分管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煤礦瓦斯遠程監控中心及礦山救護大隊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蔣永峰 負責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紀檢監察、機關事務、政工人事、機關 黨建、民眾團體工作。分管辦公室、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紀檢監察室、機關黨總支、工會、團支部 及婦委會
副局長 張學慧 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政策法規、行政審批及宣教培訓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政策法規科和行政審批科。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訂並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管理制度;承擔機關文秘、信息調研、機要、保密、接待、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信訪、會務、目標考核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後勤、車輛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機構的機構編制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貫徹國家、省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定、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的實施意見;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組織起草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承擔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查;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安全資格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加強註冊安全工程師日常管理;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業商貿等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對本行業和領域(公路、水運、鐵路、建築、消防、質監、水利、郵政、通信、林業、旅遊等)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擬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相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指導、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急值守、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分解方案;負責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的簽定、全市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負責市級掛牌隱患收集、下達並負責隱患整治完成情況督查、驗收;負責全市鄉鎮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督導工作;承擔市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非煤礦山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冶金、有色金屬、建材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相關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專家論證、現場核查工作;指導監督相關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的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相關行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承擔煤礦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煤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執行情況;承擔市級煤礦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承擔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對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的檢查,依法查處煤礦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指導、監督煤礦企業安全專項整治、安全標準化建設、相關安全科技發展工作;參與煤礦整頓關閉及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承擔煤礦瓦斯等級鑑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等工作;參與全市煤礦礦井生產能力核定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煤礦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