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國家稅務局

地理位置在廣安市的國家稅務局,現由劉延俊擔任廣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該局共收集到稅收工作建議12條,解決納稅人涉稅問題21個,提供政策諮詢及涉稅風險預警7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市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市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市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局和廣安市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劉延俊,男,漢族,1969年10月生,四川西昌人,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歷任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科長、四川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秘書科科長、自貢市國家稅務局副局長、四川省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副局長、四川省國家稅務局督察內審處處長。現任廣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羅成,男,漢族,1964年5月生,四川省南部縣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歷任廣安地區稅務局信息中心主任、岳池縣稅務局副局長、廣安地區稅務局局長助理。現任廣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徵收管理科、所得稅科、納稅服務科、信息中心、票證中心,聯繫廣安區國家稅務局、廣安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

袁武光,男,漢族,1967年11月生,四川省儀隴縣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歷任南充市國稅局直屬局副主任科員、南充市國家稅務局主任科員,南充市國稅局副處長。現任廣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機關黨委、機關黨辦、共青團廣安市國稅局委員會、機關婦委會、市局稽查局,聯繫華鎣市國家稅務局。

李保鋼,男,漢族,1965年10月生,河南省鄭州市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現任廣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教育科、市局直屬稅務分局,聯繫岳池縣國家稅務局。

朱四新,男,漢族,1966年10月生,四川省華鎣市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歷任華鎣市稅務局高興稅務所所長、廣安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局副局長、鄰水縣國家稅務局局長。現任廣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分管貨物和勞務稅科、工會工作委員會、機關工會、機關服務中心、市局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聯繫鄰水縣國家稅務局。

魏小明,男,漢族,1973年10月生,四川省鄰水縣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歷任廣安市國稅局稽查局辦公室主任、廣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秘書、武勝縣國家稅務局局長、廣安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主任。現任廣安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辦公室、財務管理科、監察室,聯繫武勝縣國家稅務局。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秘書事務、文電、文印、機要、檔案、信訪、保密、密碼、政務調研、政務信息、督查、督辦和系統目標管理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2.政策法規科。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與審計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有關稅種管理系統的套用和推廣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進出口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批及審核管理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參與出口退稅政策業務培訓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4.所得稅科。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5.收入核算科。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負責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對口承擔省局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相關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7.徵收管理科。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8.財務管理科。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部門預算、決算、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有關審計結論;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9.人事科。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10.教育科。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落實教育培訓工作制度,承擔教育培訓日常管理,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11.監察室。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機關並指導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及安全保衛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固定資產管理;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3.票證中心(與徵收管理科合署辦公)。 

直屬機構

廣安市國家稅務局設3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為正科級)。

一、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系統的稽查工作;市級重點稅源的稽查工作;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稽查局設6個內設機構(副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二、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3個內設機構(正股級):辦公室、綜合業務科、收入核算科。

三、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4個內設機構(正股級):辦公室、綜合業務科、收入核算科、稅源管理科。

工作動態

市國稅局貫徹落實市委四屆六次全會精神

市委四屆六次全會結束後,市國稅局及時組織人員到部分重點工業企業,與企業負責人共商發展之計、共謀發展之策,為廣安跨入全省發展第一方陣出力。

在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市委四屆六次全會精神的基礎上,市國稅局負責人帶領工作組,深入企業建設工地、生產車間,了解工程建設進度及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與企業召開稅收服務懇談會,收集納稅人稅收服務需求,現場解決相關涉稅問題。工作組還代表全市國稅機關就稅收執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稅收檢查等方面作出六項納稅服務承諾;廣安玖源化工、誠信化工等企業負責人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就生產經營、履行納稅義務、防範涉稅風險等作出五項納稅遵從承諾。通過懇談服務活動,該局共收集到稅收工作建議12條,解決納稅人涉稅問題21個,提供政策諮詢及涉稅風險預警7項。

地址

地址:興安下街81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