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等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大案要案、疑難案件、跨區域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全市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全市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和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 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本級地方性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 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認證認 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十七)依職責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和投訴舉報處置工作。
(十八)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與處罰。執行監督檢查制度,依職責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的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網際網路銷售的違法行為。參與省藥監局組織的監督檢查。
(十九)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和規劃的制定,負責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二十)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加強民營經濟黨組織建設有關要求。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縣區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二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指導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國內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國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按照國家要求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安全、化妝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大力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國有資產管 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信息、績效管理、政務 公開、信訪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 織編制本部門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 法責任制。負責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以及聽證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審核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
(三)登記註冊科(行政審批科)。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企業法人基礎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四)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 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牽頭協調“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五)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定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 制度、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廣元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 訴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六)價格監督檢查科。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 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投訴舉報維權體系建設。指導消費糾紛調解,協調解決跨區域消費糾紛。承擔收集、掌握、綜合分析和研究全市場監管執法機構查辦案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指導 市保護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投訴、申訴、舉報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統計及立案、銷案。
(八)市場及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市場及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全市契約信用建設。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組織指導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流通領域農資、成品油等商品質量監測;組織、指導查處市場中的違法行為。
(九)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開展廣告整治。指導廣告業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宜。承辦產品防偽使用的自願備案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十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預警管理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全市食品安全戰略的重 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以及經開區管委會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牽頭市食安委辦公室具體工作。綜合協調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三)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生產環節的食 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管。擬定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白酒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食品流通和餐 飲服務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安 全狀況調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實施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作。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保健食品的生 產、經營、消費等各環節全鏈條全過程質量安全監管。分析掌握 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並組織實施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協助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特殊食品註冊核查、備案工作。
(十六)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擬訂實施全市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七)藥品監督管理科。貫徹實施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法 律、法規;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負責轄區網際網路藥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工作;依法監管藥品流通環節的特殊藥品;組織實施藥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的檢測、評價和處置工作;參與省局組織的監督檢查。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綜合協調工作。
(十八)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醫療器械流通、使 用管理規定。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質量抽驗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參與省局組織的監督檢查。
(十九)化妝品監督管理科。貫徹實施化妝品法律、法規,依法組織實施化妝品流通、使用環節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化妝品抽樣工作;負責轄區網際網路化妝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參與省局組織的監督檢查。
(二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依法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風險分析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按應急預案和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
(二十一)計量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二)標準化科。擬訂標準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等工作,指導團體標準制定工作。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二十三)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的政策、發展規劃、工作規則和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合格評價與檢驗檢測市場。負責全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二十四)智慧財產權與專利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等行政職責。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擬訂實施專利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護專利權。組織調處專利糾紛。
(二十五)商標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商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和指導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地理標誌產品、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 織調處商標糾紛。承擔馳名商標保護工作。
(二十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科。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加強民營企業黨的建設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有關事項。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負責抓好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 黨建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非公企業黨建信息管理平台;重點指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商圈樓宇;指導開展黨建帶團建、工建、婦建工作;具體聯繫指導直管的非公企業黨組織;負責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和黨員評先推優、表彰獎勵、典型宣傳等工作;完成市委“兩新”組織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科技與信息化科。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推動本系統檢測機構資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負責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技術改造和技術裝備管理事項。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十八)新聞宣傳科。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指導本系統新聞宣傳工作。
(二十九)財務科。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組織機關和直屬單位編制預決算、預算執行及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財政專項補助經費、制裝、各項收入及票據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三十)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按照市委規定設定。
派出機構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元經開區分局。
辦公地址
廣元市利州東路二段686號。
現任領導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陳懷乾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馮治勤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燕家武、王勇、吳東、王萬義、李代根、李樹傑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吳建平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總監:孫驪華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總工程師:張文林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總監: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