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
1、承擔全市及責任海區天氣預報預警業務,負責提供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氣象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氣象應急保障服務,以及專業氣象服務有關基礎預報產品製作和生態與農業氣象業務的技術指導;
2.承擔雷電預警、城市環境氣象、地質災害氣象等預報業務;
3.參與有關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評估及上報工作;參與製作和發布氣候預測和影響評價產品;
5.承擔有關氣象綜合監測業務,負責責任區域災害性天氣預警、聯防工作;負責區級氣象基本業務的技術指導;承擔相關氣象現代化建設;承擔相關氣象業務技術研發;參與有關氣象行業標準化建設;
6.負責全市氣象系統信息網路建設和運行,承擔氣象業務信息接收、存儲、處理與上傳等工作,承擔氣象與其它行業信息共享工作;負責相關氣象技術裝備保障工作;
7.承擔短時臨近預報業務,以及人工增雨作業天氣指揮。
8.承擔各種重大社會活動氣象保障任務。
9.承辦廈門市氣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