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古代行政區劃]

府[古代行政區劃]
府[古代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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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是中國古代行政區劃名稱,明清時期二級行政區劃,地位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唐至清代都有這一行政區劃的名稱。 唐在京師、陪都和道治所在地置府,地位與州平級。宋設定漸多,隸屬於路;金設五京、十四總管府,凡十九路,路治所在地置總管府,總管府下轄州、縣。元或隸屬於省,或隸屬於路,地位與直隸州平級,明清時隸屬於省,下領散州和縣。 府治所在地的縣一般稱為“首縣”,首縣的中心區域設有府城,城內設定有府衙,掌官一府事務,同時設有縣衙,掌管該縣事務。

歷史沿革

民國初期的南寧府郵戳 民國初期的南寧府郵戳

在唐代的行政區劃中,不但有唐太宗新開的“道”,還有唐玄宗新開的“府”。最早設府是在開元元年(713年),玄宗升國都雍州為京兆府,升陪都洛州為河南府。以後,設定和改置的府增多,成為唐朝行政區劃中的一個重要的單位。綜觀唐代諸府大致可分為三類:

(1)諸京都(包括陸續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駐蹕之地改置為府,以示不同於常州,如并州改置為太原府,荊州改置為江陵府。終唐之世,此類府有10個:京兆府(原雍州)、興德府(原華州)、鳳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興唐府(原陝州)、河中府(原蒲州)、興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江陵府。

(2)在內地重要地區置都督府。都督制起自曹魏,當初專理軍事,不涉民政;晉始兼任刺史;北周時改都督為總管;唐武德七年(627年)改稱都督,兼理軍民,都督府始成行政區劃之一級,如揚州都督府、益州都督府。景雲初年(710年),唐有都督府24,分轄國內各州,惟畿內諸州不隸。但不久即以權重而廢。

(3)邊地置都護府。都護之名起自西漢,當時在西域設有都護。唐太宗平定高昌後,始設安西都護府,其後漸次增置,至唐中宗時共有6都護府:安西都護府、安北都護府、單于都護府、安東都護府、安南都護府、北庭都護府 。宋代路下為府、為州。

府雖與州同級,但地位要略高於州。當時,國都、陪都,皇帝誕生、居住和巡遊過的地方,以及地位重要的州,都改置為府,情況與唐朝很相似。據《元豐九域志》記載:元豐八年(1085年)時,全國有府14、州240 。

府市比較

府、州與地級市的比較

唐朝的道,宋朝的路相當於省,但沒有行政權。只有監察與實際弱化的軍事權。知州的奏章能直接上傳到朝廷,不需經過省級。看似集權,但全國上下將近兩百個州(府),不能面面具到。實際情況是中央和地方都被削弱。表面是三級實際只有兩級。唐宋特別是北宋是中國經濟與文化最繁華的時期。

元朝的統治者不懂中原的治國之策。將多個道(路)合併為一個省。賦予了省極大的行政權。雖然明清的省在大小上恢復到唐宋,但中央的集權和官僚階級數量的膨脹使得省府縣延續了下來。為了削弱省級,在省府之間設了道作為傳承機構,實權不大但卻是官僚們的晉升之職。
府與地級市有諸多相似之處,比如受制於省,比如府所駐紮的縣(今主城區)被稱首縣。省府縣是明清時期的地方區劃,在集權的時代高效的運行著,然而近代化的開啟,讓這種方式變的冗雜,辛亥革命後廢除了府。
民國時期省直轄各縣,受西方行政的影響,國民政府設了南京市、上海市等。一般都是縣城設市。同時縣城以外保留縣的名義。所以南京市與江寧縣,上海市與上海縣同時存在。江寧是江寧府的首縣,上海雖屬松江府卻不是首縣(松江首縣華亭,今上海市松江區)。能設市的縣並不一定都是首縣。
大多數省會和重要縣城在民國時期設市,同時一些非省會也設市,到了共和國八十年代,一個省有七八個市。在先富帶動後富的思維模式下,市管理縣,省府縣的模式復活了。
地級市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所屬縣的發展,最佳化了資金產業的布局。在縣改縣級市叫停後,地市開始把母縣變為區。比如江寧縣改南京市江寧區,武進市改常州市武進區。不久江寧、武進被拆成多個區。
在吞併母縣後,地市開始吞併其他縣。比如吳江市改蘇州吳江區,紹興蕭山縣改杭州蕭山區。地市在實際權利上超越了明清的府。明清的府對首縣調整就已經不易,各方面阻力大。古代並不以商品經濟為主。比如無錫縣(無錫市)的基礎並不比武進縣(常州市)差,但常州府首縣就在武進,沒有為無錫設府。主要依據的還是歷代革延。
民國的省縣二級。雖然資金和產業布局上不如三級區劃方便調配。但縣直接由省管,節省了很多的行政成本。而且市不插手縣,為縣提供了自由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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