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紅茶

平江縣徵收厘金始於鹹豐五年,以紅茶為大宗,稍有廣貨、藥材等項,歲課稅錢10萬串。 鹹豐七年,增設晉坑、張家陂兩個分局,專收茶厘,茶事收莊即撤。 光緒年間,每百斤紅茶抽厘一兩五錢,折合銀洋二元二角五分。

位於湖南省東北角的平江縣,周邊有黃龍、幕阜、連雲、福壽四大天然屏障,山脈綿亘,丘陵起伏,形成大大小小的盆地。源於大山溝、自東向西流的汨羅江,匯集著無數支流,宛延橫貫於境內,流程三百華里。全縣“七山一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半莊園”,氣候溫和,雨水量豐富,無霜期長,泥沙土壤,適宜茶葉生長,有利茶葉生產發展。
平江人歷來飲茶、種茶,經明、清兩代,平江茶葉產業有了相當規模。鹹豐前後成為平江著名特產,外銷歐亞各國。光緒年間,平江茶葉曾摘取“湘紅大地”的美譽。全縣有茶行40余家,遍布大小集鎮,客商雲集,每年輸出紅茶5~6萬箱。光緒三十一年,水運漢口外銷紅茶6.1萬箱(每箱77斤),另有內銷茶葉1.8萬多包(每包50斤),總計銷量2800噸,居全省首位。
說起平江的茶葉歷史,元代的稅務官是卓著功勳的。元惠宗至元二年(1336),縣設稅務廨署,下設楊柳灣(今西江鄉楊梅江)茶司提領,張廷舉任稅務副使。為培植茶業,秉承旨意,“核減稅畝漕糧,以茶引稅銀10兩替之”,同時,引進良種,鼓勵種植,乃是平江茶葉生產興起的奠基人。從鴉片戰爭起,外國列強入侵中國,清軍屢戰屢敗,與國外侵略者多次簽訂喪權辱國的議和、割地、賠款、通商等條約,由於勒索巨額賠款,造成國庫枯竭。國內太平天國革命軍興起,百萬農民造反,摧枯拉朽,占領了將近大半箇中國。內憂外患,攪得清政府焦頭爛額。清王朝為了挽救危機,責成各省舉辦團練武裝,用以鎮壓革命。鑒於國庫空虛,軍費無著,遂於鹹豐三年開辦厘金,協濟軍餉。
平江縣徵收厘金始於鹹豐五年,以紅茶為大宗,稍有廣貨、藥材等項,歲課稅錢10萬串。是時,茶葉出口,全靠水運漢口,因此沿汨羅江岸稅卡林立。縣城設厘金總局,位於城南濱河之文昌閣,汨江上游設長壽分局,位於河南橋側,汨江下游設西卡,位於青衝口大灘廟。此為平江河道咽喉,上下船隻必經之道,稽查出口茶厘、進口鹽厘,兼查百貨偷漏。鹹豐七年,增設晉坑、張家陂兩個分局,專收茶厘,茶事收莊即撤。同治年間,另在距長壽15華里的九嶺加設分局,配茶紳兩名,查堵流往江西宜豐、銅鼓等地茶厘(《湖南厘務匯篆》20卷中繪有平江縣厘金局卡分布圖)。
清代厘金章程屬各省制訂,非中央統一政令,平江執行的是省頒章程,茶厘加抽迭有增加。鹹豐七年,紅茶每箱(70斤)征厘四錢五分。鹹豐十年,曾國藩招募湘軍團練,全省加抽協厘,在原定厘額之外,再加抽半厘,即原抽一兩,另加抽五錢。此時,行銷漢口紅茶每百斤征庫平銀增至一兩二錢五分。同治十年,茶箱改稱子口稅,凡出口紅茶按照子口半稅,每大箱(77斤)征銀九錢六分二厘,內銷仍照舊章納稅。同治十三年,正厘之外,每百斤另抽山厘100文。光緒年間,每百斤紅茶抽厘一兩五錢,折合銀洋二元二角五分。其時,茶稅甚旺。光緒五至七年三年統計,平均每年收茶厘銀59376兩,另收典錢2211串。光緒三十一年,正厘加抽共征銀86123兩,占全省茶厘總數11.2%。
清代財政體制屬中央集權制,厘金稅項都上解中央,地方無稅課收入,乃至每興一事,都有地方附加。先後有江防、海防、練餉、路捐、警捐、緝私岸費等附加名目。不但苛雜多,而且逢卡加征,有一貨加征五六次者,名曰:補空、補征、補色、補斤,五花八門。
民國初年仍沿襲清制,每年收茶厘3萬元左右。民國4年,厘金稅率改為值百抽三。民國9年,加征六成,名為軍事附捐,茶商負擔加重。民國14年,改由商會承包,全縣征厘17180元。此後,因兵燹和天災,茶葉生產衰敗,產量銳減,茶稅一落千丈。
鑒於厘金章程各行其是,弊端百出,已成痼疾,國民政府才於民國19年宣布裁厘,湖南省到民國20年才廢厘金、改統稅。至此,平江縣徵收厘金經歷了鹹豐、同治、光緒、宣統、民國五個年代,共歷時77年。
厘金之制,是舊中國的稅收史,反映著國家的興衰,民族的危亡,經濟的起跌,實是一部屈辱心酸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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