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縣文化體育局

平定縣文化體育局,成立於2001年8月。下設文化館、圖書館、社文辦、文化宮、電影公司、晉劇團、少體校、體育場八個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是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文化體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上級的各項規定,研究擬定全縣文化體育工作的管理辦法、規定;研究擬定並監督實施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鞏固和發展全縣文化體育事業。 2、管理下屬文化體育事業單位,指導全縣民眾文化、民眾體育、文藝創作、文藝培訓、體育教育和圖書、戲劇、電影及文化體育經營工作。指導全縣企業、校園、社區等社會文化體育建設。3 、草擬重要文化體育工作檔案報告,組織、協調、檢查、督促全縣各項文化體育工作和重大文化體育活動。4 、貫徹落實文化體育產業政策,指導協調文化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縣級重點文化設施建設。5 、組織、指導、協調、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和社會團體積極開展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搞好學生、職工、農民等方面的社會文化體育工作;組織領導我縣文化經濟戰略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奧運爭光計畫》的實施。 6、制定全縣性體育競賽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市以上各類體育比賽的組隊、報名等工作。 7、指導協調文藝創作、特色文化建設和體育競技工作,企業文化體育宣傳,發展文化體育教育,大力培養文化體育專業人才,力爭出人才、出精品、出成果,負責執行運動員、裁判員、社會指導員等級條例,批准和公布我縣各項運動成績的紀錄。8 、加大文化體育執法力度,擬定文化市場的發展規劃,實施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9 、管理省、市縣拔付的文化體育事業經費和文化體育單位國有資產。 10、負責文化體育單位的人事、勞資、職稱改革管理工作;領導文化體育單位的宣傳教育、目標考核、信息交流、公益勞動、綜合治理等工作。11 、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文化體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事務。

主要工作目標

(一)、大力實施“文化經濟”戰略、“精品帶動”戰略和《全民健身綱要》、《奧運爭光計畫綱要》,巨觀領導“全國文化模範縣”和“全國體育先進縣”建設成果的鞏固、發展、提高工作,爭創全省文化先進標兵縣。

(二)、領導組織全縣性重大民眾文化活動、文化下鄉活動和體育競賽活動、全民健身活動,爭取出人才、出成果。

(三)、領導全縣民眾文藝創作和體育人才培養工作,組織創作一批文化藝術精品,三年內爭取有1件作品獲國家級“五個一工程”獎,有3件作品獲省級“五個一工程”獎。

(四)、規劃指導全縣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興建平定縣文化博物館、石評梅廣場和平定縣少年兒童文化活動中心。

(五)、指導全縣農村文化建設和民眾體育工作,創建8個高標準的集鎮文化中心、5個省級農村兒童文化園。

(六)、規劃、指導、企業文化體育產業開發,使文化體育經營單位儘快走出困境。

(七)、領導搞好圖書閱覽、文物保護和文化體育市場管理等工作。

(八)、圓滿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任務。

發展狀況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平定文化體育事業蓬勃發展,成效卓著。1989年3月,經國家體委嚴格考核,我縣被命名為“全國體育先進縣”;1995年4月,我縣被國家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國文化模範縣”稱號,同年11月,我縣成功地接待了山西省農村文化暨創建文化先進縣工作會議,並以“有口皆碑,無可挑剔”的優異成績榮登首批“全省文化先進縣”榜首。截止目前,全縣擁有10個鄉鎮文化站、123個農村文化室、8個集鎮文化中心、10個文化示範村、3個省級農村兒童文化園、1個省級民間藝術之鄉、1個市級民間藝術之鄉、2個市級農村兒童文化園、9個市級特色文化村、14個市級特色文化戶、20個縣級特色文化村、13個縣級農村兒童文化園和11個影劇院、38支電影放映隊、450支民間文藝隊伍、60支精品文藝隊伍、400個戲劇場(或露天舞台)、648個圖書館(室)、458個體育活動室、325個籃球場。全縣藏書508萬冊,縣圖書館藏書61303冊,體育人口達15900人。縣、鄉、村三級文化體育網路基本形成,民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廣泛開展,文藝創作和體育競技碩果纍纍,文化體育市場日趨繁榮。此外,圖書閱覽、電影放映、戲劇演出、體育教育、全民健身及文化體育經營和文化體育產業開發等工作也都有長足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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