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省衛生技術規範,制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起草衛生行業地方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
(三)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有關工作;負責匯總、上報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
(四)負責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傳染病、地方病和血吸蟲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定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十一)負責衛生行政執法與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二)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的實施。
(十三)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省和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四)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五)負責省級保健對象和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擔市血吸蟲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
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考試和評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衛生援疆援藏等工作。
規財科
負責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負責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價格相關建議;執行國家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組織落實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負責全市衛生信息統計和年報匯總的管理;負責全市衛生、血防專項經費的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等工作。
紀委辦
監督檢查市直衛生系統遵守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執行上級決議、指示情況,按《行政監察法》賦予的職責檢查守法、執法情況,受理控告、檢舉及申訴,調查處理違紀案件,組織協調市直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要求,組織協調全市衛生系統糾風工作,指導市直單位開展紀檢、監察工作,完成市紀委、監察局和局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醫政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等有關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杓與醫務人員的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擬訂農村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幹部保健辦
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制訂幹部保健規劃、按照規定管理有關幹部的醫療工作,協調指導幹部保健工作。
疾控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實施國家計畫免疫工作;組織調度開展救災防病,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指導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
法監科
負責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負責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婦社辦
擬訂全市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參與規劃並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擬訂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服務規範、建設標準和服務標準,並指導和督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有關業務工作和業務建設;組織開展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業務評估和達標評估;協助有關科室擬訂涉及公共衛生、基本藥物制度、基本醫療和人才培養等規劃,並指導實施;認真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依法加強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準入許可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擬定全市婦幼保健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掌握全市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及發展趨勢,組織進行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組織開展婦幼保健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指導母嬰保健機構的建設工作。
農合辦
在本轄區具體組織實施市下達的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有關調研,提出有關政策與工作意見和建議;督促所轄區縣市認真執行有關政策、規範、制度和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經辦機構的內部崗位責任制,對區縣市的工作進行現場指導;做好市級培訓班學員的組織、管理工作,具體承辦市里下達的辦班培訓任務。按照市里統一部署,組織、指導新增區縣市做好啟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搞好宣傳發動與籌資;對各區縣市合作醫療工作進行市級定期督導、檢查、評估,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組織、指導整改,並及時向市里報告。及時組織做好各縣市區基金的定期分析與評估;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並具體負責對市本級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控制醫療費用,減輕民眾負擔;按照市里規定要求,完成合作醫療的信息管理工作,收集、匯總、統計、分析有關信息並及時上報,對各縣市區的信息管理進行指導;履行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職責,承擔有關日常工作。
醫鑒辦
具體負責全市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組織和日常工作。
科教辦
負責全市醫學科研,研究擬定衛生科技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和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制訂重大疾病研究、套用研究的政策和措施;組織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和科技成果評審、鑑定、推廣套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全市的繼續醫學教育規劃制定和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衛生系統的成人教育;負責組織開展全市衛技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市醫學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愛衛辦
負責擬訂全市愛國衛生和農村改水改廁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開展創建衛生城市、衛生縣城、衛生鎮、衛生村和創建省、市級文明衛生單位的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除“四害”工作。
健教所
健教所:圍繞衛生工作及疾病預防與控制的重點工作和中心任務,有計畫、有組織地搞好經常性健康教育活動,使目標人群知曉疾病預防與控制和衛生保健知識;與有關部門合作,有計畫地宣傳衛生知識,舉辦衛生科普專欄和衛生專題節目;開展成癮行為如吸菸、酗酒、吸毒等的防治工作,以降低和戒除成癮行為的頻率,保護人民健康,淨化社會環境;對不同人群開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現有衛生服務,開展對傳染病、性病、愛滋病、慢性病等疾病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以提高生活質量;有計畫地製作各種實用、有效、生動活潑,形式多樣的資料,為各項健康教育活動服務;培訓下級機構的健康教育專乾和兼職人員;做好健康教育資料的收集、整理、儲備、交流和利用,為制定計畫、製作材料,開展調研和指導工作提供依據。
緊急救援指揮中心
在市衛生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疫情、群體性損傷(食物中毒、化學和物理性毒害物損傷)的應急處置和救治的指揮調度工作;擔負全市醫療急救的日常調度工作;負責全市醫療衛生緊急救援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行政許可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規定由市衛生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衛生行政許可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指導。
血防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市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對血吸蟲病消滅和控制標準的檢查考核與鑑定;管理直屬血吸蟲病防治單位的醫療防治和科研工作。
中醫藥管理處
負責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負責審查、認可中醫人員和中醫行業中藥人員執業資格;負責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管理指導中醫藥繼續教育和師承教育;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中醫藥行業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協同有關部門加強中藥行業的管理及業務指導;負責指導和協調中醫藥學術交流與技術合作,聯繫相關中醫藥社會團體;負責全市中醫專項補助經費和中醫藥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全市中醫行業統計信息工作。
地理位置
常德市衛生局地理位置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