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四)制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黨政領導幹部的人口理論學習。 (一)區計畫生育協會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代管,內設辦公室。

根據《中共武陵區委武陵區人民政府關於武陵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 (常武發〔2010〕7號)和《中共武陵區委辦公室武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武陵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常武辦〔2010〕39號),設立武陵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簡稱區人口計生局),正科級,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
(二)增加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對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和服務,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研究,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單位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單位發展規劃的貫徹落實責任。
(二)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全區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並負責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地方性政策;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研究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建立全員人口基礎信息庫。
(四)制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研究和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黨政領導幹部的人口理論學習。
(八)編報區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民眾團體和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負責協調調度安排基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資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群團工作;負責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建設體系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組織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部門行政決策及涉法事務的合法性論證;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承擔依法行政工作、推進行政程式建設;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三)宣傳教育股
負責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方針和規劃;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新聞發布和新聞採訪工作;組織開展全民性、公益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宣傳教育;協調宣傳部門和單位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完全口徑和宣傳品的管理 ;指導基層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四)計畫統計股
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工作規劃;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發布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公報;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方案;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專項調查和考核評優;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建設全員人口基礎信息庫。
(五)科學技術股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治理;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出生缺陷一級預防、藥具和避孕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制度;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出生缺陷一級預防、藥具發放;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和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生缺陷干預二、三級預防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中1名兼任工會主席),紀檢組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一)區計畫生育協會由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代管,內設辦公室。核定區計畫生育協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中:會長(由區級領導兼任,不占編制)1名,常務副會長(按正科級配備,不占編制)1名,專職副會長(按副科級配備)1名,秘書長(高配副科級)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二)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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