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勞動教育管理所

(三)管理科 (四)教育科 (五)探視管理科

常德市勞動教育管理所
常德市勞動教養管理所簡介
我所位於“桃花源里的城市”——常德市城區。建於1984年,2003年7月升格為正處級單位。現有民警職工200餘人,下設12個科室、9個管教大隊,收容收治規模為1400人。近30年來,我所占地面積由10560平方米擴大到52800平方米,建築面積達到35000平方米,固定資產由30多萬元增加到9000多萬元。發展成為行政辦公、管教生活、習藝勞動、教育矯治等區劃標誌明顯,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環境優美的現代化教育矯治場所。先後被評為省級園林式單位、省級勞動教養學校、省級現代化文明勞教所。2008年10月,經省勞教局和常德市編委批准,加掛常德市朱湖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牌子,依法履行勞動教養和強制隔離戒毒雙重職能。迄今共有兩萬餘名失足人員從這裡走向社會,重塑新生,為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法務部原副部長金鑒、張秀夫和法務部勞教局原局長王運生,法務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陳訓秋,法務部勞教局局長王進義等領導同志曾先後來所視察。全國有十六個省(市區)勞教局和部分勞教所先後來所參觀考察。曾先後榮立集體二等功三次,集體三等功四次,三年被評為全市量化目標管理先進單位,一年被評為全市量化目標管理紅旗單位,多次評為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2010年,全所民警職工勵精圖治、負重奮進,一舉奪得全省勞教(戒毒)系統精細化管理考評一等獎,全省“三大活動”先進集體,全市精細化管理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3月30-31日,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廳、省勞教(戒毒)局聯合在我所召開了“湖南省勞教(戒毒)系統精細化管理經驗交流現場會”。目前,全所民警職工正努力弘揚“困難多辦法更多、壓力大決心更大、要求高追求更高”的常德勞教精神,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嶄新的工作姿態朝著部級現代化文明勞教所的目標闊步前進!

內設機構

常德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地址:常德市武陵區護城鄉聚寶村
根據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常德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升格為正處級機構的批覆》(湘編〔2003〕18號)精神,常德市勞動教養管理所(簡稱市勞教所)升格為正處級機構,仍由市司法局管理。市勞教所是負責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員實行強制教育改造的執法機關。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本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協助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並進行督促檢查;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和材料的起草,搞好信息調研,掌握全所工作情況,負責新聞報導;負責文書檔案、機要保密、檔案收發、信訪接待及機關職能科室(大隊)有關事項的協調;負責車輛管理。
(二)政治處
政治處是所黨委主管全所民警隊伍思想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其日常工作分別由組織人事科、宣傳教育科承擔。
1、組織人事科
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民警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調查了解全所民警隊伍和基層班子建設情況,研究制定隊伍管理的有關制度、措施;負責共青團、婦女、老乾工作;負責人事檔案和槍枝彈藥的管理;負責全所醫療、養老保險工作。
2、宣傳教育科
負責全所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組織黨委中心組的學習;負責全所幹警職工政治理論學習、法制教育、教育改造業務培訓、警銜晉升培訓、警體訓練工作;負責職稱評聘、警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立功創模、表彰獎勵、民眾性文體活動;負責幹警崗位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工作。
(三)管理科
負責全所勞教人員的收容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勞教人員的獎懲、請銷假、所外執行、所外就醫、解除勞動教養等審批手續;負責勞教人員所內各種案件的辦理,協助有關部門搞好案件偵破工作,並制定、督促、落實“四防”措施,處理“四防”事故及善後工作;負責勞教人員檔案的建檔立卷、建卡歸檔、保管,借閱等工作。
(四)教育科
負責全所勞教人員教育和改造工作;負責制訂教育計畫,編寫教學大綱,建立健全教育工作制度,督促實施教育計畫;負責對勞教人員進行政治、法律、文化、技術教育和考試考核及辦證工作;負責掌握勞教人員的思想動態,搞好因人施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社會幫教活動;負責勞教學會工作。
(五)探視管理科
負責全所勞教人員及其親屬的探視工作;負責會見室的警戒管理;負責查驗探視人員的身份證以及與被探視人的關係並登記;負責監督勞教人員按規定進行探視,制止勞教人員探視時使用隱語和傳遞物品,依法對探視人所遞物品進行檢查;負責勞教人員的現金管理,辦理勞教人員生活智慧卡;負責已婚寬管勞教人員與其配偶同宿時驗證其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
(六)生產科
負責全所生產計畫的編制、執行;負責把握生產進度和質量標準,指導安全生產、防汛抗旱工作;負責組織生產形勢分析會,檢查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做好審計和核算工作,參與審查經濟契約的訂立和履行。
(七)生活衛生科
負責全所生活衛生工作,抓好勞教人員生活衛生管理,根據《勞教人員衛生管理辦法》研究制定生活衛生制度;負責對生活費用的開支、統計、審核、結算;負責管理食堂、招待所、商店等服務實體;負責勞教人員的被服管理。
(八)行政裝備科
負責編制全所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和產品成品核算;負責管理其他各項經費,監督審計全所基本建設、生產經營等重大經費收支情況;參與或審查有關經濟契約的訂立與履行;負責幹警服裝管理。
(九)後勤管理科
負責勞教所公用物品、物資的登記管理;負責房屋維修、基本建設、水電、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和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監察室(與紀委合署辦公)
負責全所黨紀、政紀教育,並對黨紀、政紀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對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醫療衛生大隊
負責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搞好防病治病工作。
負責勞教人員入所前的體檢工作,負責對所內傳染性病疫情的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控制,及時治療;負責做好勞教人員來隊住院期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十二)一、二大隊
負責接收治療湘西北吸毒勞教人員並依法、嚴格、文明和規範管理,負責接收治療和管理社會自願戒毒人員;負責場所秩序穩定,環境設施美化,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十三)三、四、五大隊
負責本區域勞教人員教育、改造、依法、文明、科學管理;負責發展勞教生產,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負責場所秩序穩定,環境美化,固定資產保值與增值。
(十四)六大隊(警戒護衛大隊)
負責穩定場所秩序,擔負“三大現場”的警戒、護衛工作,並協助對“四防”事故的處理;負責全所巡邏、執勤;負責對場所的危險、違禁物品的管理與查處工作;負責制定特警訓練計畫,組織特警集訓、比武、競賽活動,協助抓好全所幹警業務技能培訓;負責制定應急預案,應付突發事件。
(十五)七大隊
負責本區域勞教人員教育、改造、依法、嚴格、科學管理;負責種植和養殖工作,負責場所秩序穩定,環境設施美化,固定資產保值與增值。
(十六)八大隊(出入教大隊)
負責對新的勞教人員進行勞動教養法規、勞動教養工作性質、任務、座談會和政策教育,認罪認錯教育,勞動和安全生產教育,勞動教養人員手則、一日生活規則教育和文明禮貌行為規範訓練;負責對即將解除勞動教養的勞動教養人員進行系統的思想前途、遵紀守法、形勢政策等出所前的教育;負責場所安全穩定,環境設施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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