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常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常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檔案,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發展規劃,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以及對全市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三)組織開展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監測、調查、評估。負責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追蹤評價和技術諮詢等工作任務。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推動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融合。

(五)擬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負責組織實施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對基本藥物品種、管理、價格政策等提出建議,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八)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擬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貫徹落實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十二)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畫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納入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十六)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離退休幹部和機關公務員的保健工作;負責全市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常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朱柏松

常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劉志洪

常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趙興光

常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張洪兵

常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蔡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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