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目標
希望工程激勵行動,面向全體受助大學生,資助他們開展社會公益服務活動,服務社會,回報社會;並通過項目實踐,使受助生增強自信,提升能力,獲得發展,成為有責任有能力的人。
實施領域
實施領域為:青少年教育和健康、環保、社區服務、社會福利、弱勢群體關懷、社會政策建議等。
申報主體
項目申報主體應是受過希望工程、國家助學金或其他社會力量資助的大學生組成的社團或項目團隊。可帶動和吸納其他同學參加,但受助生應占項目團隊人數的70%以上和項目工作量的70%以上。原則上項目團隊至少5人,不多於15人。可請項目指導教師。個人申報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