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區監察局

全區有7個行政部門,15個街道辦事處和七賢鎮相繼確定分管行政監察工作的領導和兼職工作人員。 市中區監察局是政府負責監察工作的專門機構,受區政府和市監察局的雙重領導。 區監察局在區政府和市監察局的領導下,獨立行使職權,服從於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政紀。

濟南市市中區於1988年1月18日成立監察局,列入政府序列部門。配局長1人,副局長1人,工作人員2人,共4人。全區有7個行政部門,15個街道辦事處和七賢鎮相繼確定分管行政監察工作的領導和兼職工作人員。初步形成了行政監察工作體系。同時,建立區監察局與區財政局、審計局、工商局、物價局等有關行政執法和經濟監督部門不定期舉行聯席會議制度,及時交流情況,溝通信息,商討、協調行政監察工作的有關問題。 市中區監察局是政府負責監察工作的專門機構,受區政府和市監察局的雙重領導。其監察對象是:區政府各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街道辦事處(鎮)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區屬企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主要任務和職責是:檢察監察對象貫徹實施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監督處理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審議監察對象的紀律處分事項;對監察對象進行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宣傳教育。區監察局在區政府和市監察局的領導下,獨立行使職權,服從於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政紀。在執行任務時,具有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和一定的行政處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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