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區委政法委員會

市中區委政法委員會,區委政法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委政法委)與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綜治辦)合署辦公,內設辦公室、政工科、綜治科,編制10人。

區委政法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委政法委)與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綜治辦)合署辦公,內設辦公室、政工科、綜治科,編制10人。 截止到2004年底,政法委設有3個科室,在職人員11人。各辦(鎮)設立政法辦公室。主要職能是: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依法相互制約、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處;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指導辦(鎮)政法科(綜治辦)的工作;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配合信訪部門處理涉法信訪案件等。辦公機關位於經八路122號。 1999年1月, 區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同年12月,區人民法院司法技術鑑定中心正式掛牌對外辦公。2000年,成立了市中區司法調解指導中心,各辦(鎮)建立社區司法調解中心。2001年,成立市中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綜治辦。 2004年,區綜治委對5個工作領導機構進行調整充實,市中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13人,辦公室設在司法局;市中區流動人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13人,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市中區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14人,辦公室設在區團委;市中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成員9人,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7人,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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