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推薦移民安置方案,並與規劃設計單位和上級移民主管部門完成本行政區內的移民安置規劃設計和施工設計工作。
三、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或授權省、市移民主管部門)與項目法人簽訂的“移民安置任務及投資包乾協定”的要求,分解、落實、完成本行政區內的移民安置及後期扶持任務。
四、按照經批准的移民安置規劃設計,管理移民資金,組織對單項移民工程資金的使用進行審計,編制本行政區內移民安置實施項目及資金使用年度計畫,按要求上報移民安置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統計報表。
五、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委託,與相關鄉(鎮)人民政府簽訂“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權屬調整(流轉)協定”。
六、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和經批准的移民安置施工設計組織實施移民安置工程。
七、按照“公開、公正、接受人民民眾監督”的原則,對移民安置補償投資方案進行公示,充分聽取移民民眾意見,嚴格依法辦事,切實保護移民民眾的合法權益。
八、做好移民監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移民安置實施項目的自查自驗工作。
九、完成縣委、政府及上級移民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辦公地點
巧家縣白鶴灘鎮玉屏社區絲廠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