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的內容
主要審查:
①工資基金計畫和工資總額組成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根據國家規定,屬,於工資總額的項目,不得漏計少計,不屬於;工資總額的項目,不得擠入,有無把按規定在企業福利基金中列支的水電補貼等各項福;利費用計入工資總額。
②工資結算單的計算和工資發放是否正確,手續是否完備,有無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行為。
③工資分配是否正確,要劃清計入企業生產成本的工資費用,是企業生產車間,管理部門人員的工資,工資性津貼和按規定列入成本的獎金,有無巧立名日、濫發獎金,亂擠成本的現象,是否將應由工會經費或福利基金開支的工會幹部、托幼,醫務人員的工資,應由營業外支出列支的離,退休和長病人員的工資以及應由更改基金開支的清理報廢固定資產人員的工資和應由專項工程負擔的人員的工資擠入生產成本。
④計入生產成本的費用,其分配標準是否合理、正確,產品定額工時,實際工時和工資費用分配率的計算是否正確。
審計要點
審計要點是審查工資總額的核算內容是否正確,監督企業是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制度的規定計算和發放工資,計提工資附加費,審查職工應得工資及各種津貼在計算上是否正確,代墊款是否如期扣還,職工獎勵金的提取和發放是否符合國家有關的規定,審查工資費用的分配是否正確,有無因界限不清亂分配的現象,審查工資發放中是否存在弊端,有無虛報冒領、貪污盜竊等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