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一)(二)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的規範化檔案;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三)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擬訂本縣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 (四)綜合管理全縣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縣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五)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負責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六)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及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縣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縣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管理等工作。(九)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漁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含政策法規科。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公開、政務督查、信訪、安全保密、綜合統計、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年度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審計和財務監督工作;綜合管理局政府入口網站;組織辦理有關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局內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和組織辦理局外法規性檔案徵求意見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新聞宣傳與普法工作,承擔局新聞發布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錄用、招聘及考核、獎懲、申訴控告、辭職、辭退、計畫、統計工作;負責政府直屬(所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組織全縣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過渡)工作;負責本級政府部門非領導職務的審核工作;負責公務員獎勵表彰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推行機關公務員制度及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設定管理制度;依法對公務員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及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制訂全縣人才規劃和人才交流工作;處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

職稱培訓科

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稱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高層次、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才和學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以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的選拔、推薦工作;負責國外智力引進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公務員的教育培訓和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培訓和技師評審審核工作。負責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承辦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工資福利科

負責統籌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工作;牽頭推行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和離休退休人員有關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工作;負責監督縣屬單位工資統發的執行情況;指導全縣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審核縣直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方案;指導、監督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工作;參與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承擔縣工資改革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勞動關係監察科

負責指導協調勞動關係規範工作;負責勞動用工監察、檢查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度及勞動契約的鑑證、登記和管理工作;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依法進行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綜合管理勞動爭議處理,負責立案、受理、調解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業務指導、監督以及勞動爭議案件的預防工作。承擔縣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工作。

社會保險科

制訂全縣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調整城鎮職工疾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養直系親屬、非因工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參保單位職工繳費年限的認定和退休審批工作;負責管理基本醫療的藥品、診療和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標準,落實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有關政策;負責管理全縣工傷認定工作;負責單位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承擔縣社會保險委員會辦公室、縣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依法履行本機關及下屬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職能;負責履行本機關及下屬機構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職能。

領導班子

杜 軍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范富國 黨組副書記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群團建設、紀檢、社保基金監督、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退管辦。

馬殿雄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和諧勞動關係建設、勞動監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就業及勞務合作、機關行政財務管理以及協調洋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等工作。分管勞動關係監察科、仲裁辦、就業處、洋山分局。

林福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軍隊轉業幹部安置、人才管理服務、高校畢業生就業、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審批、特殊工種審核備案、職稱評審及聘用、職業技能培訓、依法行政、電子政務、信息公開及信訪等工作。分管公務員管理科、工資福利科、職稱培訓科、人才交流諮詢服務中心、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勞動就業培訓中心。

張國民 黨組成員、副局長、社保中心主任協助局長負責工傷認定、勞動能力及傷殘等級鑑定等工作。主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工作。分管社會保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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