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縣銅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六)負責園區內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工業園區內環境保護和衛生清理工作。 (二)農村工作辦公室履行對轄區內馬溝、銅城、杜家塬、廟台、趙灣等村的行政管理職能。 (五)計畫生育辦公室負責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依法管理轄區內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轄區內的計畫生育服務工作。

根據《崇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成立崇信縣銅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和崇信縣新窯礦區工業開發管理委員會的通知》(崇機編髮〔2011〕14號)精神,崇信縣銅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為縣委、縣政府管理的行政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縣政府的有關決定。
(二)組織編制園區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擬訂園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根據縣委、縣政府授權,制定園區各項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並落實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行使對園區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權。
(四)負責園區內招商引資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式審核報批入駐園區的投資項目。
(五)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園區內土地徵收、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出租等工作;負責園區內已徵收土地的整治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園區內的移民安置。
(六)負責園區內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協調工業園區內環境保護和衛生清理工作。
(七)指導企業建設和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服務體系,承擔園區企業協調服務職責。
(八)開展園區各企業的安全生產的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
(九)履行對轄區內各村的行政管理職能。負責農村新農合及低保、社會保險、救災救濟資金的發放等工作。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管理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民政、財政、公安、司法行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民武裝、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崇信縣銅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設黨政綜合辦公室、農村工作辦公室、招商引資及規劃建設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計畫生育辦公室等5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園區管委會黨政日常事務工作;做好管委會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管委會機關的行文、機要、信息、會務、檔案和來信來訪接待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民族宗教、人事、工會、團委、婦聯等工作;負責機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農村工作辦公室
履行對轄區內馬溝、銅城、杜家塬、廟台、趙灣等村的行政管理職能。負責黨和國家在農村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負責轄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社會保險等服務工作;負責困難人員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負責勞務輸出和勞動爭議服務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土地徵收、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出租等工作;負責園區內已徵收土地的整治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園區內的移民安置工作;協調管理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
(三)招商引資及規劃建設辦公室
負責本行政區的經濟發展規劃、招商引資、項目開發、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管、統計、審計等工作;負責園區社會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規;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土地徵收、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出租等工作;負責園區內已徵收土地的整治工作;負責園區基礎設施以及環境衛生、園林綠化、亮化等配套設施的建設;負責協助入園企業按照縣工業園區的總體規劃,搞好企業內部建設規劃及施工標準;負責引導企業入駐相應的功能區域,做好入駐企業的選址定點工作;負責區內建築工程初步審查,協調管理區內建築市場;負責入區項目水、電、氣、通訊和閉路線路等配套設施接入協調服務工作。
(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維護轄區社會穩定、國防動員、徵兵、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工作;負責基層民間矛盾糾紛調解等工作。
(五)計畫生育辦公室
負責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依法管理轄區內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轄區內的計畫生育服務工作。
三、人員編制
崇信縣銅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7名,機關事業編制17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其中:黨委書記1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其它事項
設銅城工業園區資金管理中心、銅城工業園區司法所、銅城工業園區畜牧獸醫站,分別為縣財政局、縣司法局、縣畜牧獸醫局垂直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在各業務管理部門調劑解決。
五、附則
本規定由崇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崇信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