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市

峰峰市,舊市名,位於今河北省邯鄲市境內。1955年改峰峰礦區置。屬河北省。1956年撤銷,併入邯鄲市,復置峰峰礦區。

歷史沿革

1955年1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遵照國務院電示,在(55)民字第3號令中發出通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決定自2月1日起,將峰峰礦區改為峰峰市,(丁等市)……希遵照執行。"峰峰市建立後,原峰峰礦區區劃重新調整,3月11日從磁縣劃入29個村,即:韓家莊、東固義、西固義、西河、吝家莊、韋武莊、上腦子、下腦子、馬家莊、北羊台、南羊台、街王莊、羊角鋪、常范、劉起溝、爐上村、沙果園、小河溝、雙河山、北界侯城、南界侯城、孫莊、何莊、柳條、老鴉峪、蘇村、關東窪、車騎關。由成安縣劃入礦區的有:馬頭鎮、流西村、劉莊、馬頭車站。

1955年2月,峰峰礦區改建成峰峰市,直屬河北省。

1955年5月20日,峰峰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將所轄一、二、三、四區改為區公所所在地稱呼,即:峰峰市下轄四區二鎮一辦事處:峰峰區、彭城區、和村區、觀台區;彭城鎮、和村鎮;馬頭辦事處。1956年5月21日,峰峰市人民委員會決定,撤銷峰峰區,其所轄村莊併入彭城區,稱為"峰峰彭城區",區公所設在彭城。並將彭城區所屬的義井、馬家莊、腦子、六合4個鄉,劃歸和村區。1956年9月11日,峰峰市撤區並鄉,全市劃為20個鄉鎮辦事處。即:峰峰鄉、太安鄉、牛兒莊鄉、通順鄉、臨水鄉、南大峪鄉、磁山鄉、崗頭鄉、苑城鄉、胡村鄉、上腦子鄉、義井鄉、北界城鄉、劉起溝鄉、乞伏鄉、清流鄉、和村鎮、彭城鎮、觀台鎮、馬頭辦事處。1956年10月12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39次會議通過《國務院關於撤銷河北省峰峰市的決定》(56)國曾字第84號決定指出:“撤銷峰峰市,將峰峰市所屬行政區域歸邯鄲市領導。”

撤銷時間

1956年12月15日完成了合併交接工作事宜,並將所屬的馬頭辦事處所轄村鎮劃歸邯鄲市郊區領導。峰峰市撤銷,改為邯鄲市峰峰礦區至今。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