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市衛生局設1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行政事務,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主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統計、保密、接待、信訪、安全、提案議案辦理、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計畫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審計科)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督檢查;執行國家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組織落實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負責全市衛生財務、衛生信息統計和年報匯總的管理;負責全市衛生專項經費的管理;負責對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監督管理;協調國外貸款的利用;對本行業學會實施業務指導。
(三)疾病預防控制科(愛滋病防治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實施國家計畫免疫工作;組織調度開展救災防病,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指導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愛滋病性病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愛滋病性病預防宣傳教育、干預等預防控制工作;開展愛滋病性病流行病學調查、監測、跟蹤、關懷和治療及實驗室管理;開展愛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導、檢查,並對有關部門承擔的愛滋病防治工作進行考核、監督;承擔市愛滋病防治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衛生應急辦公室
負責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指導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實施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擬訂農村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開展農村衛生人員專業技術培訓;負責協調衛生人員下基層服務工作;擬訂全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推進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婦幼衛生和社區衛生專業人員技術培訓。
(六)醫政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等有關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與醫務人員的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監督和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醫療糾紛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岳陽市考務工作。
(七)中醫藥管理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工作及中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審查、認可中醫人員和中醫行業中藥人員執業資格;審批、核發中醫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實行監督管理;參與制定全市基本藥物目錄;負責中醫醫療機構醫療廣告審查;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和教育發展規劃;擬訂全市中醫藥行業的各類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中醫行業統計信息工作。
(八)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貫徹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擬訂全市落實國家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落實網上藥品集中採購的政策措施;制定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政策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九)科技教育科
擬訂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重點醫學科研攻關及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協調開展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幹部保健科(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
負責組織中央保健工作方針政策與規劃的實施;負責協調幹部保健基地的規範化建設和管理;承擔市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和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政策法規與監督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起草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草案和衛生政策;負責對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根據授權,統一受理、承辦和組織辦理本單位(系統)所有行政許可、年檢年審、行政服務及行政事業型收費等事項。
(十二)人事科
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考試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全市性和全省、全國性表彰的組織與推薦工作;協調對直屬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工作。
(十三)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四)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領導分工
黃軍建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各類檔案的簽署
吳曉青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人事、血防、計畫生育、建整扶貧、聯手幫扶工作
臧作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應急、愛滋病防治、防汛抗旱、12345公共服務平台、健康教育、信息工作
胡小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醫政(護理)、中醫、醫療緊急救援、政務中心、血液管理、藥物政策
徐偉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衛生法制與監督、醫學會、醫鑒辦、愛衛、基建、食品安全、五創提質
李湘華 黨組成員、工會主任
分管衛生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
劉志敏 副局長
分管基層衛生、婦幼保健、基本藥物制度改革、項目工作
董艷萍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黨務、規財、信訪、精神文明建設、老乾、機關後勤、醫用耗材招標、市醫療儀器服務站
王耀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科教、幹部保健、安全生產、綜治維穩、協管紅會
黃岳四 黨組成員、市疾控中心主任
市疾控中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研究擬定全市衛生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規劃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對醫療機構實施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負責衛生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依據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
四、擬定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措施,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改革;負責全市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工作,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協同計生部門做好全市計畫生育計生服務的質量監督和業務指導工作。
五、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擬定對人民民眾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當地政府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
六、依法管理醫療衛生機構,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對重點疾病及醫療衛生質量實行監測,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從業許可管理。
七、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八、研究擬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醫學研究和成果推廣套用,推動醫學科技進步。
九、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食品、化妝品、消毒藥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十、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機制;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一、貫徹實施國家中醫政策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十二、承擔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地方病調查研究和宣傳教育工作,檢查落實防治措施。
十三、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對外援助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五、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