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監察委員會

岳陽市監察委員會

岳陽市監察委員會是由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並向岳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8日,市縣兩級監察委員會統一掛牌,這標誌著全市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了堅實步伐,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胡忠雄,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李摯為市監察委員會揭牌。 現任中共岳陽市委常委、岳陽市紀委書記、岳陽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李摯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岳陽市監察委員會 岳陽市監察委員會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現任領導

1月5日上午,岳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二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大會選舉王亞丹、李伍華、汪洋、張志輝4人為岳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李摯為岳陽市監察委員會主任,丁湘平等58人為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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