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湘辦〔2018〕61號)和《關於印發的通知》(岳辦〔2019〕35號)精神,設立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以下簡稱市文旅廣電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岳陽市文物局牌子。

現任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費榮新

基本信息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新聞宣傳、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規劃政策,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文物行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辦重要文稿的撰寫工作。承擔文化、旅遊、廣電、文物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藝術科。擬訂全市文學、戲曲、戲劇、音樂、舞蹈、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水準及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協調、指導、管理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

(四)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公共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推動全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公共服務的工作,並推動相關公共服務的標準化、均等化建設。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統籌公共文化服務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業扶貧工作。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

(五)科技教育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和廣電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文化、旅遊和廣電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旅遊和廣電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文化、旅遊和廣電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旅遊和廣電高等學校共建和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六)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

(七)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和廣電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廣電事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

(八)資源開發與全域旅遊推進科(紅色旅遊指導科)。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九)市場管理科(加掛行政審批科)。擬訂全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管理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

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依法負責許可權範圍內,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審批,開辦視頻點播業務(乙種)審批,港澳台投資者在內地投資設立合資、合作、獨資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的審批,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審批,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及實施原址保護措施審批,設立國內旅行社和經營範圍變更審批等七項行政許可事項。統一受理以上行政許可事項,組織開展現場勘驗、調研論證、評審評估,承擔審查、審批、送達、信息統計等有關工作。

(十)綜合執法監督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電文物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推動整合組建文化、旅遊、廣電和文物綜合執法隊伍。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國性、跨區域文化市場重大案件。組織查處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設備。

(十一)推廣傳播和交流合作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整體形象國內外宣傳推廣工作。統籌指導和組織全市對外及對港澳台的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負責組織協調開展跨地區宣傳推廣和交流合作活動。指導協調全市重點文化和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宣傳推廣工作。

(十二)文物科。擬訂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指導全市文物資源資產保護利用工作;組織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及市級、省級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組織指導並協助做好全市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論證、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組織協調並指導全市考古工作和建設工程中的地下文物調查、勘探及搶救性發掘工作;組織文物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和貫徹實施;指導不可移動文物行政執法,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博物館科。擬定全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全市博物館、紀念館建設和業務工作;負責文物藏品調撥、借用和交換的審批工作;管理全市流散文物,指導社會文物的搶救、徵集工作;組織指導文物數位化展示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文物科級保護和科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工作和紅色旅遊發展工作。

(十四)傳媒機構管理科。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督導廣播電視節目評價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協調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響”、“戶戶通”。推進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等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十五)宣傳和播出管理科。推進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督導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指導、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實施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組織推進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行業標準。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指導、監管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承擔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職業資格和網路視聽從業人員管理工作。

(十六)人事科。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十七)財務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市文化、旅遊和廣電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指導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旅遊、廣電、文物設施建設。

(十八)機關黨委(紀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

(十九)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現任領導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書記、局長:費榮新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何立夫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勤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川勇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甘學紅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羅岳鋒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丁建兵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姚正國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立

岳陽市文化旅遊廣電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余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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