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岳濤,男,1932年9月生,廣西賀縣律師事務所主任,二級律師。長期從事法院審判工作,具有較高的法律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多年來,為委託單位,常年法律顧問單位和個人辯護相代理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案700餘件。其中刑事辯護案作無罪辯護的9件9人,經法院採納意見,作無罪判決的6件6人。經一審法院作有罪判決的3件3人,為被告提出抗訴,據理力爭,二審法院改為無罪釋放。代理的民事案件,獲得勝訴的占受案數70%。為委託單位,常年法律顧問單位和個人,挽回和避免經濟損失二千餘萬元,曾多次榮獲具、地區、自治區政法系統,司法行政系統的先進工作者稱號,廣西梧州地區司法行政系統記三等功,榮獲全國律師協會的律師工作榮譽稱號。所寫“非法占有巳賣與他人多年的房屋是民事侵權行為”一文,已被警官教育出版社選入《中國當代律師辯護詞代理詞精選》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