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亞琳

事發經過

2013年12月30日晚,岳亞琳私自駕駛公車接送家人,在郴州市城區因逆向行駛導致連環撞車,造成人員受傷和車輛損失。2014年1月中旬,有人投訴岳亞琳於私駕公車肇事並拒絕賠償。

紀委處理

2014年3月,郴州市北湖區紀委、監察局通報了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岳亞琳私駕公車肇事問題的處理結果。
經該區紀委研究並報區委、區政府同意,決定給予岳亞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岳亞琳北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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