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縣農林局

縣農業經營管理站參與制訂農林業及有關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措施和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按現行分工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農林業承包契約管理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農業村的財務審計;指導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的統計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價格、成本及農情調查。 縣農業工作站制訂全縣種植業、尤其是蔬菜生產發展規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開展種植業新技術、新品種的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農產品安全生產管理;牽頭全縣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建設種植業生產示範基地;參與全縣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土地整治、低產田改造及"四荒地"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縣農作物種子經營。 縣農業機械管理站同時掛農業機械監理站牌子:制訂全縣農機化發展規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開展農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工作;組織協調農機化作業;負責農機經營活動和農村機械維修網點的行業管理;指導拖拉機駕駛員協會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林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有關農林業的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參與研究制訂農林業及有關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措施和重大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全縣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改革方案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按現行分工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農林業承包契約管理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參與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三)編制全縣農林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引導農林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研究制定和調整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產品流通、農村信貸、農村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林技術推廣等專項資金和農業發展基金。
(四)參與制定全縣“菜藍子”工程的規劃、政策;指導和組織“菜藍子”工程的實施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工作;指導農副產品的加工與流通工作;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工作。
(五)按國家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全縣農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林業科技攻關,負責農技試驗、示範、推廣及其成果管理工作;參與農田水改旱、土地整治、低產田改造及“四荒地”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村新能源的開發利用管理工作;負責農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專業技術職稱的推薦、評定工作;負責農林業信息工作。
(七)負責農林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的項目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管理工作;負責花卉行業管理;負責全縣飼料和添加劑的管理工作;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工作。
(八)組織、指導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植樹造林、林業基地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對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集體林場實施巨觀指導管理;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管理,監督木材憑證採伐加工、運輸等林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
(九)主管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信息、信訪、督查、保衛、基建等事務;協助局領導搞好機關建設,制訂局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所屬部門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部門的財務、資產管理;組織協調全縣的農業扶貧工作;落實全縣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工作;開展全縣農林業生產和局內部管理的調研,向局領導提供相應的意見、建議。

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縣農林業普法宣傳工作;負責辦理以局機關名義作出的農林業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審核局機關及所屬部門的農林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負責局內部的農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錯案追究工作;組織開展農林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等工作。

農林產業信息站

組織擬訂全縣農林業的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和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農林業專業技術職稱的推薦、評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縣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負責全縣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農林業的科技項目申報、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教育培訓和科技宣傳工作;指導全縣的農林業信息系統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全局農林業信息工作,管理“岱山農林網”,牽頭開展全局農林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縣農村新能源的開發利用管理工作。

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

開展全縣農業普法宣傳工作;負責全縣農資執法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植物檢疫工作;負責農村機械維修網點執法管理工作;開展農業執法檢查及農業違法案件的查處等工作。

縣農業經營管理站

參與制訂農林業及有關農村經濟發展的規劃、措施和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按現行分工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農林業承包契約管理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農業村的財務審計;指導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生產、農村經濟的統計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價格、成本及農情調查。

縣農業工作站

制訂全縣種植業、尤其是蔬菜生產發展規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開展種植業新技術、新品種的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農產品安全生產管理;牽頭全縣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織建設種植業生產示範基地;參與全縣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土地整治、低產田改造及"四荒地"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縣農作物種子經營。

縣畜牧獸醫局

同時掛縣防治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縣獐馴養繁育管理中心牌子):制訂全縣畜牧業生產發展規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開展畜牧養殖業新技術、新品種的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工作;組織建設無公害畜禽生產示範基地;指導畜禽產業化及特種養殖業發展,特別是培植獐產業化經營;負責全縣動物防疫、飼料及其添加劑的行政管理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畜禽污染治理計畫。

縣農業機械管理站

同時掛農業機械監理站牌子:制訂全縣農機化發展規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開展農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工作;組織協調農機化作業;負責農機經營活動和農村機械維修網點的行業管理;指導拖拉機駕駛員協會工作。

縣林業種苗站

負責全縣林木種苗、花卉行業的經營管理;巨觀指導全縣國有和集體林場、苗圃等的經營生產;開展林木種苗、花卉新技術、新品種的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工作;負責管理林木、花卉的種子種苗工程基地建設;承建全縣綠化、美化工程,拓展綠化、美化工程業務。

森林公安局

同時掛縣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牌子:開展林業法律、法規及生態資源保護等法制宣傳,提高民眾的依法護林意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林業、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森林公安工作規劃、規章制度和業務指導性檔案,並組織貫徹實施;負責全縣林地、林木、陸生野生動植物等森林資源保護的指導、檢查、監督和行政許可,協調和處理林業生產治安事件,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刑事、行政案件;負責全縣的森林消防工作,履行縣森林消防辦公室的工作職責;承擔上級黨政機關、林業和公安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行政審批科

依法承擔縣農林局的各項行政審批業務。制定、實施和監督各項審批項目辦理程式、時限等。統一受理即辦件和承諾件行政審批、初審轉報檔案的審核、簽發、批覆和轉報。對需前期勘驗和專業審查的審批事項,負責協調督促本局相關職能科室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負責與行政審批相關的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農林視窗日常管理,接受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業務指導與安排。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負責制定農業產業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組織、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的考核認可工作;組織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和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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