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大同市礦區人民法院於1973年10月建院,歷經三次移址改建,現址審判辦公樓位於同泉公路甘河橋旁,占地面積20畝。嚴格實行審判、辦公、生活區三分離;審判法庭音像監控同步、動態智慧型管理;辦公設施先進,實現信息化集成管理。
機構設定
礦區法院內設13個職能部門,分別為:政治處、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隊、書記員管理處、研究室、監察室。
法院建設
近年來,礦區法院以公正審判為中心,以“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工作主題,全面開展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項審判和執行工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司法,努力打造鐵案、精品案、和諧案,切實加強審判隊伍建設,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充分運用審判職能為人民民眾排憂解難,各項工作和法院建設發生了日新月異的變化,為轄區改革、發展、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所獲榮譽
2011年以來礦區法院多次被評為市、區政法系統先進集體。2011年8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系統文明接待視窗,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系統文明接待視窗。2012年被大同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和諧單位稱號,被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評為省級園林單位。2013年4月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為全省司法公開示範法院。2013年12月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2012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規範化活動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