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
申報範圍
山西省園林城市實行申報制,全省設市城市均可申報。
申報條件
1、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園林城市創建工作方案,並實施2年以上;
2、對照《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GB/T50563-2010)進行等級評價,並達到Ⅲ級以上;
3、已編制完成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經法定程式批准,並向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
4、縣級城市還需通過設區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初審;
5、近3年內未發生破壞園林綠化成果、生態環境保護、城市市政建設、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惡性事件。
申報時間
山西省園林城市實施年度申報和評審。申報時間為當年7月30日前,考核和驗收時間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適時組織。
申報程式
設區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並抄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縣級市由申報市的上級設區城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推薦申請,並抄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申報材料
1、設區城市人民政府的申報申請或推薦申請,以及設區城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的初審意見。
2、城市概況(包括城市基礎設施情況、城市環境狀況等)及最新批准實施的《城市總體規劃》、建成區範圍圖、城市綠地現狀圖、城市行政區劃圖。
3、城市綠線管制制度、綠色圖章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情況說明,城市綠線圖及媒體公示說明。
4、城市園林綠化等級評價達標自評材料,包括:城市園林綠化等級評價表、對照《城市園林綠化評價標準》進行自評的綜述;
5、對照《山西省園林城市標準》逐項說明的申報材料及相關附屬檔案資料。
6、園林城市創建工作技術報告(文字材料及DVD音像片,其中DVD音像片時長不超過12分鐘);
7、其他與省級園林城市評審內容有關的情況。
評審
評審組織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組織山西省園林城市專家委員會,成員包括園林、市政、規劃、節能減排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山西省園林城市專家委員會負責對申報城市進行創建指導、審查材料、實地考查及驗收評審。
評審程式
山西省園林城市的評審分為專家組考核、組織驗收、評審會評審、省政府批准命名等四個階段。
1、專家組考核階段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收到省政府批轉的申請後,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實地察看考核,並提出整改意見。
2、組織驗收階段
申報城市根據專家組提出的整改意見,經過半年以上時間整改後,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驗收。驗收採取既定線路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抽查以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為基礎,抽查線路及內容隨機確定。申報城市至少應在驗收組抵達前兩天,在當地不少於兩種主要媒體上向社會公布驗收組工作時間、聯繫電話等相關信息,便於驗收組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評審會評審階段
對組織驗收合格的城市,提交山西省園林城市評審委員會予以評審。評審委員會通過查看申報城市園林綠化等級評價材料、園林城市創建申報材料,觀看創建工作技術報告DVD音像片,聽取實地考查評估意見和綜合評議等評審程式,對申報城市進行評審。
4、批准命名階段
經評審會評審通過後,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命名。
動態管理
對已命名的山西省園林城市採取“城市自查、省級普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動態監管。城市自查每年3年開展一次,省級普查每5年開展一次。凡複查合格的,保留“山西省園林城市”稱號;複查不合格的,將予以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將公告撤銷其稱號。
命名名單
命名年度 | 命名時間 | 序號 | 城市名稱 | 晉升國家級批次 | 晉升國家級年度 | 晉升國家級時間 |
2003年度 | 2003.08 | 1 | 侯馬市 | 第十三批 | 2009年度 | 2010.02 |
2004年度 | 2004.11 | 2 | 長治市 | 第九批 | 2005年度 | 2006.01 |
3 | 晉城市 | |||||
2005年度 | 2005.11 | 4 | 太原市 | 第十三批 | 2009年度 | 2010.02 |
5 | 潞城市 | |||||
2006年度 | 2007.04 | 6 | 孝義市 | 第十五批 | 2011年度 | 2012.02 |
2007年度 | 2008.04 | 7 | 朔州市 | 第十七批 | 2013年度 | 2014.01 |
2008年度 | 2009.01 | 8 | 陽泉市 | 第十五批 | 2011年度 | 2012.02 |
2009年度 | 2010.01 | 9 | 介休市 | 第十六批 | 2012年度 | 2013.01 |
2010年度 | 2011.01 | 10 | 晉中市 | - | - | - |
11 | 大同市 | 第十七批 | 2013年度 | 2014.01 | ||
2012年度 | 2012.12 | 12 | 古交市 | - | - | - |
13 | 高平市 | - | - | - | ||
2013年度 | 2014.01 | 14 | 汾陽市 | - | - | - |
2014年度 | 2014.12 | 15 | 臨汾市 | - | - | - |
16 | 運城市 | - | - | - | ||
17 | 永濟市 | 第二十批 | 2017年度 | 2017.10 | ||
2015年度 | 2016.01 | 18 | 呂梁市 | - | - | - |
2016年度 | 2016.12 | 19 | 忻州市 | - | - | - |
20 | 原平市 | - | - | - | ||
備註:表格內容整理自山西省人民政府等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