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遊職業教育集團
為全面提升旅遊業產業素質,實現山西省“十一五”旅遊業發展的戰略目標,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和山西省職教工作會議的精神,加快推動旅遊職業教育依託行業企業整合教育資源,實現資源共享,促進旅遊高等職業教育做大、做強、做優,更好服務旅遊企業的發展,由山西旅遊職業學院為龍頭,聯合山西旅遊專業院校、旅行社、酒店、景點等企事業單位,共同組建“山西旅遊職業教育集團”。
一、集團的名稱:山西旅遊職業教育集團。
二、集團的性質:山西旅遊職業教育集團以全面提升我省旅遊業產業素質,促進我省旅遊產業和職業教育的結合,達到校企雙贏為基本目的,以高職院校為龍頭,以旅遊相關企業為合作成員,以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校際合作作為主要形式,根據互利互惠的原則自願參加,形成一個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協作組織。集團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在山西省教育廳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工作,以教學、培訓、科研為主要內容,開展多種合作項目。
三、集團的宗旨:以服務旅遊產業的發展為中心,依託山西旅遊職業學院的品牌,通過全省範圍內的旅遊專業院校與旅遊相關企業以集團的形式聯合合作,整合山西旅遊教育資源,充分發揮旅遊院校在相關專業領域的人才培養優勢,形成整體優勢,推動山西省旅遊職業教育事業長足發展,提高教育和企業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能力,實現區域內教育和經濟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拓展空間、增強總體實力的目標。
四、集團的準則:自願參加、優勢互補、骨幹帶動。
五、集團的制度:實行理事會常任制。
六、集團的目標:以旅遊專業發展為紐帶,以校企合作為重點,以提高勞動者素質為目的,實現旅遊職業教育與市場需求的對接。通過組建旅遊職業教育集團,加強旅遊企業、學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之間的全方位合作,促進資源的集成和共享,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有效推進職業院校依託產業辦專業、辦好專業促產業。促進職業院校在人才培養模式上與企業實行“訂單式培養”和“零距離對接”,形成院校與企業之間的良性互動,推動職業院校和企業共同發展。
七、集團的辦事機構:集團理事大會及其常務理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在山西旅遊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