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區環保局

斌同志,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協助潘振寶同志所分管的工作,側重監測站工作。 宏同志:環境監測站站長。

主要職責

山亭區環保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區環境保護的政策規定和規劃、計畫。
(二)依法對全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全區環境規劃保護工作;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規劃;監督管理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放射性及電磁場輻射等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施行環境監管和環保行政稽查,查處環境污染事故及生態破壞行為,並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三)負責區政府環保目標責任書的具體指導、監督和落實。
(四)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實施好第一審批權制度,控制新污染出現;嚴格環境影響評價和項目污染治理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督促有關部門取締明令禁止的污染嚴重的土小企業;組織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負責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管理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五)組織環境監測工作,掌握全區環境狀況和發展趨勢,編制全區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區環境狀況公報。
(六)管理全區自然生態保護工作;指導協調生態區建設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技術的環境管理。
(七)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環境科研活動,負責環境保護先進經驗和技術成果的推廣;組織和參與有關環境保護的對外交流和合作。
(八)負責辦理人大、政協關於環境保護的建議、提案和指示,處理和回復有關環境污染的信訪及民眾的投訴。建立完善與企業對話暢通制度,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九)負責本系統在職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提高業務水平和整治素質,建設廉潔、高效的環保隊伍。
(十)負責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山亭區環境保護局是山亭區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代表區政府對本轄區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也是區環境保護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業務上受市環保局的指導.設:辦公室、環境管理科、信訪法制室、宣教科(信息中心)、財務科、綜合室、12369辦公室、工會等8個科室和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大隊,以及10個鄉鎮(街道)環保所。

領導分工

張學全同志, 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工作。
王 斌同志,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協助局長抓好局全面工作,分管環境監察大隊、信訪室、鄉鎮(街道)環保所、責任書考核、“四個辦法”檢查、環境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潘振寶同志,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監測站、監控中心、政工、紀檢監察、宣教、法規、內部目標考核、局機關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計畫生育、工會工作。
高安華同志:副局長、黨組成員。分管污染防治、污染物總量控制辦公室、環境影響評價、生態科技、環境統計工作。
張 斌 同志 : 主任科員 。協助王斌同志抓好所分管的工作,側重信訪工作。
褚福洋同志:主任科員 。協助潘振寶同志所分管的工作,側重監測站工作。
陳 錦剛同志: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負責環境監察大隊全面工作。
馬 宏同志:環境監測站站長。負責監測站全面工作。
邵良棟同志:環境監察大隊指導員,協助陳錦剛同志抓好大隊全面工作,負責大隊人員的監督、學習、培訓、紀律、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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