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日前,國家科技部下達《關於表彰2011年全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國科發農〔2011〕599號),屯溪區成功通過2009-2010年度全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並榮獲“全國科技進步考核先進縣(市、區)”稱號,全省40個區中僅7個區獲此榮譽。同時,區委書記、區人大主任李高峰,區委副書記、區長鬍黎明、區科技局長程紅榮獲2011年全國縣(市)科技進步考核先進個人。全國科技進步考核自2001年以來,每兩年進行一次,是國家對地方科技綜合實力和水平的總體評價,也是國家對縣、市、區科技工作的最權威的檢驗。近年來,屯溪區區委、區政府對科技工作高度重視,經常研究部署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科技創新政策措施,財政科技投入逐年增大,加強了科技管理機構的建設,科技綜合實力和發展水平得到了顯著提高,為跨入了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市、區)行列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