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伸[明孝宗朝禮科給事中]

屈伸(1460-1504),字引之,任丘(今河北任邱)人。成化二十三年丁未費宏榜二甲18名進士,授禮科給事中。

基本信息

創作背景

弘治(1488年~1505年)時湖廣飢,請遺大臣發廩蠲逋減田租,平寃岳,報可。居諫垣久,持議侃侃不撓未及遷而卒。善畫墨梅,傅珪曾為之題詩。

史書記載

《明史·列傳第六十八》

屈伸,字引之,任丘人。成化末進士。選庶吉士,授禮科給事中。

弘治九年詔度僧,禮部爭不得。伸極陳三不可,不納。京師民訛言寇近邊,兵部請榜諭。伸言:“若榜示,人心愈驚。昔漢建始中,都人訛言大水至,議令吏民上城避之。王商不從,頃之果定。今當以為法。”事遂寢。寇犯大同,游擊王杲匿敗績狀。伸率同官發之,並劾罪總兵官王璽等。

屢遷兵科都給事中。泰寧衛部長大掠遼陽,部議令守臣遺書,稱朝廷寬大不究已往,若還所掠,則予重賞。伸等言:“在我示怯弱之形,在彼無創艾之意,非王者威攘之道。前日犯邊不以為罪,今日歸俘反以為功。誨以為盜之利,啟無賴心,又非王者懷柔之道。”帝悟,書不果遣。

已,劾鎮守中官孫振、總兵官蔣驥、巡撫陳瑤僨事罪,帝不問。廣寧復失事,瑤等以捷聞。伸及御史耿明等交章劾其欺罔,乃按治之。

太監苗逵、成國公朱暉等搗巢獲三級,及寇大入固原,不敢救,既而斬獲十二級。先後以捷聞。伸等數劾之。及班師,又極論曰:“暉等西討無功,班師命甫下,將士已入國門,不知奉何詔書。且此一役糜京帑及邊儲共一百六十餘萬兩,而首功止三級。是以五十萬金易一無名之首也,乃所上有功將士至萬餘人。假使馘一渠魁如火篩,或斬級至千百,將竭天下財不足供費,而報功者不知幾萬萬也。暉、逵及都御史史琳、監軍御史王用宜悉置重典。”帝不聽。

雲南有鎮守中官,復遣監丞孫敘鎮金騰,伸等極言不可。錦衣指揮孫鑾坐罪閒住,中旨復之,令掌南鎮撫事。伸等力爭,乃命止帶俸。中旨令指揮胡震分守天津,伸力爭,不聽。鎮守河南中官劉郎乞皁隸,帝命予五十人。故事,尚書僅十二人,伸等力爭,詔止減二十人。自後中官鹹援例陳乞,祖制遂壞。

伸居諫垣久,持議侃侃不撓,未及遷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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