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送風

局部送風:向局部工作地點送風, 使局部地帶造成良好的空氣環境。 局部送風的適用條件:高溫車間採取了隔熱及自然通風措施後,如果在人員操作地點,空氣溫度仍達不到衛生標準,或者輻射強度超過350W/m²,應設定局部送風,以提高工作地點的風速,或降低空氣溫度,改善局部工作地點的空氣環境。

在一些大型車間,尤其是有大量餘熱的高溫房間,採用全面通風已無法保證室內所有地方都達到適宜的程度,只有採用局部送風的辦法使車間中某些局部地區的環境達到比較適宜的程度,這是比較經濟而又實惠的方法。我國的規範 規定,當車間中操作點的溫度達不到衛生要求時,應設定局部送風。局部送風實現對局部地區的降溫,而且增加空氣流速,增強人體對流和蒸發散熱,以改善局部

地區的熱環境。

局部送風 局部送風

圖1為車間局部送風的示意圖。將室外新風以一定風速直接送到工人的操作崗位。使局部地區空氣品質和熱環境得到改善。當有若干個崗位需要局部送風時,可以合為一個系統。夏季需要對新風進行降溫處理,應儘量採用噴水的等焓冷卻,若無法達到要求,則採用人工製冷。有些地區室外溫度並不高,可以只對新風進行過濾處理。冬季採用局部送風時,應對新風進行加熱處理到18-25℃。空氣送到工作點的風速一般根據工作地點的小時平均熱輻射強度和作業的強度控制在1.5m/s-6m/s。送風宜從人的前側上方吹想頭、頸、胸部,必要時可以以直接從上往下垂直送風。但應避免將污染物吹向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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