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概況
小岞鎮位於惠安東部沿海,東、南、北三面臨海,西與淨峰鎮七里湖狹長地帶接壤,成半島地形。南部與崇武半島呈犄角之勢,形成大港灣,東望台灣海峽。有明·洪武年間東山衛城、南宋·宰相李文會府宅等勝跡。2012年獲福建省第七批省級生態鄉鎮。歷史沿革
1958年置超先公社淨峰管區,1961年改小岞公社,1984年改鄉。1997年,面積7.4平方千米,人口2.9萬,轄前群、前峰、前海、後內、螺山、新橋、東山、南賽東村、南寨西村9個村委會。2000年,撤銷小岞鄉,設立小岞鎮。自然資源
小岞三面臨海,亞熱帶海洋性氣候明顯,氣溫宜人,四季常青,雨量充沛,水質無污染、浮游生物十分豐富。全鎮可發展利用的深水、淺海、灘涂養殖有十萬畝以上,世代以海為生的漁民積累了豐富的捕撈、養殖、加工經驗和豐富的勞動力優勢,使小岞成為開發海水養殖首選之地。基礎設施
小岞鎮基礎設施目臻完善,已建成的惠岞公路自西向東貫穿境內,水泥路通村達港,交通十分便捷;農村電網改造率先完成;電量十分充足;地下不水源豐富,惠東引水工程即將投入建設;移動通信、程控電話和有線電視覆蓋全鎮。鎮、村兩級班子團結協作,思源思進,必將為前來投資的企業家提供良好的環境和優質的服務。經濟發展
小岞現有陸地面積7.4平方公里,轄9個行政村,3.1萬人口,有耕地3033畝,林地1450畝,16.5公里的海岸線蜿蜒曲折,形成多個優良港口。小岞經濟以漁業為主,擁有船隻426多艘,是全省魷魚的重要生產基地。到2002年,全鎮工農業總產值8.5億元,鄉鎮企業總產值6.5億元,水產品總量達63000噸,水產養殖面積達9000多畝,農民人均收入4890元。特色物產
小岞魷魚乾在福建省最負盛名,每年農曆四月至八月為“撮魷魚”的季節,其中五月、六月為旺產期。漁民將捕撈上來的上等魷魚(俗稱“鎖卷”,學名槍烏賊)劈開,穿成一串掛起,曬乾後製成魷魚乾。魷魚乾易存放且保質期可達一、二年之久,因此在小岞常年都能品嘗到,為小岞一大特色風味。魷魚乾不但味鮮肉美更具有豐富的營養價值.一盤“魷魚菜頭(白蘿蔔)湯”為灑宴之首選,此湯做法亦十分簡便:將魷魚乾順紋理剪成條狀與備好的白蘿蔔絲放入清水中,用文火慢燒,等水沸騰後鍋中散發出陣陣清香時,再放入微量味素、鹽,即可出鍋裝盛,此湯不但美味香濃更具有醒酒、提神作用。
魷魚系中性食物,不燥熱亦不陰涼,與其它食物如紅菇、精豬肉燉湯,無論是上了年紀的老人,)襁褓中的嬰兒還是“月內”中的婦女皆宜食用。若將上等的魷魚母與紅菇燉湯,更有養顏美容,滋補婦女“月內”之功效。魷魚乾也是燉湯的好佐料,在燉雞、鴨、豬排骨等食物時加入少量魷魚乾,其湯味道更濃更香更甜;也可直接燒烤食用,入口甘飴,妙不可言,是上等的酒宴小吃。
民俗風情
從擇偶到正式結婚,根據周·“六禮”,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道程式。但“六禮”並沒有包括婚姻儀禮程式的整個過程,其中只有“親迎”為嫁娶當日的儀禮,其餘五禮則為婚前儀禮,至於嫁娶之日過後尚須行之的儀禮,“六禮”當中就無禮可遵了。而且自古以來,六禮之行,殊不一致,歷代多有變更。南宋·泉州遵《朱子家禮》,只用“納采、納徵,親迎”三禮;明·惠安惟用“納采、納徵、請期、親迎”四禮,泉屬各縣相差五多。“親迎”乃婚禮之重,無論“三禮”、“四禮”,此禮必不可少。由於中國傳統的婚禮建築在古“六禮”的基礎上,因此現代有的婚禮程式雖已簡化,而六禮之目,在傳統觀念中仍自在焉。一、婚前
擇偶:
除“相親”外,相當於古六禮之“納采”、“問名”和“納吉”。“納吉”後來演化為今之訂盟(也有把訂盟歸人“納徵”)。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婚姻大事,須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後期也有托親友說親的,在確定締親意向時,有的家長也能徵求一下婚嫁本人的意見作為參考。
“提生日”:即議親。媒人把男女雙方的庚貼送到對方家裡,各自壓置於廳堂神龕香爐底下卜吉,若三日內雙方家中均平安無事,稱“三日圓”。如果有一方沒有“三日圓”,議親必須取消。
相親:經雙方家長認可後,男方家庭擇日由其祖母、母或伯叔母、姑母等女性尊親前往女方家中,實察女方容貌儀表等。
定婚
相當於古六禮中的“納徵”和“請期”。
“壓定”:亦稱訂盟。一般由男方女性尊長把戒指、訂儀、喜糖等禮品,送到女家,並親自把戒指戴於嫁女手指上,宣告婚事已定。
“轎前盤”:“壓定”之後,男方先後三次備辦豐盛的彩禮送往女家,稱“戴手鐲”、“送花”和“轎前盤”,合稱“行大禮”。清末以來,逐漸把“行大禮”合併為“轎前盤”,稱為“花疊盤”或“盤擔”。有的地方是把“壓定”和“行大禮”合併在一起舉行。“行大禮”把婚前的準備工作推向了高潮,而“行大禮”和“壓定”的中心內容都集中在錢物方面,男家向女家送聘金和禮品,有酬謝其養女之恩的用意。
“送日頭”:送“盤擔”時,要通知女家迎娶吉日及冠笄時刻,叫“送日頭”。
“送嫁妝”:在婚前一、兩天,女家要派人把金銀首飾、珠玉古玩、綢緞布匹等眾多的嫁妝送往男家。德化畲民嫁女,舊時有資送刀斧之俗。
二、婚娶
新郎須親至女家禮迎新娘,這在古“六禮”中稱“親迎”。
清代前期,泉州婚俗中,除個別宦族外,婚禮皆不親迎;至期,辦好彩轎,遣媒送至女家。
古籍對婚姻本義是這樣解釋的:昏時行禮,故謂之“婚”;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因此古時親迎必在黃昏之後,乃至深夜,連一切迎送人員都得穿黑色禮服,這顯然是遠古時代夜間搶親習俗的遺存。
舊時泉州迎娶都在白天,但新娘須頭蒙烏巾,並要有一對轎前燈,這當是沿古禮黑夜親迎之遺蹟。
新娘出嫁是大喜事,反而要“哭嫁”,以示悲傷,全國南北皆然。可能是思相離而悲,或是隨俗,但民俗學者認為,此乃原始社會掠奪婚姻的遺俗。
花轎抵達男家,一時鼓樂、鞭炮齊鳴,喜氣洋洋。
新郎至轎前,下馬威似的朝轎門輕踢一腳,轎內新娘馬上應戰,還踢轎門一腳,這是在用一種特殊的語言向人們宣示:日後男不懼內,女不示弱。
男家一位平輩男青年或下輩男孩走到花轎前,揖請新娘出轎;再由男家福命大的女長輩手牽新娘出轎,送嫁娘舉起貼有紅雙喜字樣的米篩為新娘遮面。在三通喜樂聲中,新娘慢步跨過火爐,踏上瓦片,進入洞房。
據說“遮米篩”和“踏瓦片”是為辟邪,但安溪人卻有獨到的解釋,稱此舉寓有明亡之後,其孤臣遺老尚望“反清復明”,教示新婚夫婦“頭不戴清朝天,腳不踏清朝地”的隱意。至於“跨火爐”,人們認為可以利用火神的威靈,將新娘在其家裡和沿途所招惹的邪氣燒盡。
新娘到夫家後,又有拜天地、挑烏巾、喝交杯酒、宴請賓客等節目,其中鬧洞房為是日婚禮的壓台戲。俗謂洞房不鬧不喜,不鬧不吉利,而且在新婚七天內可以連續鬧,有“七日內不分大小”之說。鬧洞房的內容大多是要新婚夫婦,當眾做出種種親呢舉動,詼諧有趣。
“公雞娶婦”:在晉江、石獅僑鄉,已定好婚期的海外青年華僑,因種種原因,近期無法回家鄉按時完婚,經男女雙方家長協商同意,如期舉行婚禮,新郎則以一隻大公雞代替。這隻大公雞在七日內放在新婚洞房的床底下,七日後才移到室外雞窩,精心飼養,至其“壽終正寢”。
三、婚後
婚娶之日過後,婚姻儀禮還沒有結束。
上廳堂:新婚第二天黎明,新郎陪同新娘,由原“牽新娘”的婦人引導到廳堂,先拜祖先,然後依次與公婆及夫家諸親屬相見(今或提前至婚娶當日下午)。這是不可缺少的,因為只有拜過祖先,新娘才算男方家族的人,而今後要開始新的生活,就必須認識夫家的長幼尊卑,這是對新娘進行倫理教育的一節必修課。
“落灶腳”:新婚第三天,新郎陪同新娘,同樣由原“牽新娘”的婦人引導,來到“灶腳”(即廚房),讓新娘摸摸各種飲具、餐具,並讓新娘到附近水井去挑水,這些象徵性的家務勞動,目的是讓新娘熟悉新的生活環境,俗稱“落灶腳”,這是新娘進入家庭婦女角色前的一次預演。
“上廳桌”:新婚第三天中午,為新娘上廳堂特設宴席,稱“上廳桌”,由夫家女眷及外戚作陪。從此,新娘真正成為夫家的成員之一。
“探房”:新婚第三天還有“探房”習俗,即新娘的幼弟(堂弟亦可)到姐夫家去探望姐姐,男家一見面即要給這位“阿舅仔”饋贈紅包,稱“結衫帶”。探房含義說法不一,一說是娘家對出嫁到夫家已三天的女兒放心不下,特遣其弟前來探望:有否一堂和睦,起居是否安好?同時,“阿舅仔”還得完成另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敦請姐姐回娘家會親,邀請新姐夫到岳家做新女婿。由於探房是婚姻雙方親家禮尚往來的第一次感情交流,故宴請“阿舅仔”的筵席力求豐盛,惟恐款侍不周。
會親:在新婚第五天(今俗於婚娶次日)天剛蒙蒙亮,新娘先丈夫回娘家,向娘家長輩行禮請安,訴說在夫家三天的新生活。娘家於中午設宴款待。
請女婿:會親當日傍晚,宴請新女婿,由妻舅或姻叔等主陪;今俗一般為午宴,與會親一起舉行。這是新女婿初次到岳家,且與岳家的主要親人相識,故宴席極為隆重。散席後,小夫妻要帶著引路雞和長尾蔗,同回夫家。至此,婚姻儀禮基本完成。
婚事過後,女兒與娘家之間有送花及每年均有的數次送節等習俗。
在惠安東部沿海一帶,舊時有婦女婚後長住娘家之俗。新娘出嫁三天后即回娘家長住,每年只有在逢年過節和農忙時,才到夫家暫住幾次,一年大約共有十來天。長住娘家的時間,要看懷孕的遲早,少者二、三年,多者甚至長達一、二十年。住娘家的時間太短,會受到人們譏笑;但時間太長,也會被認為不光彩。如果年紀大了尚未懷孕,其權宜之計即由夫家抱養個孩子,這樣便可名正言順地長住夫家了。該習俗產生的原因,學者說法不一:或曰為原始社會母系制向父系制過渡時期的婚俗的遺余;或曰為古代少數民族婚俗之遺留;或曰應從兩性分工的經濟方面去探討原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