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銀行制

專業銀行制亦稱“分離銀行制”。“全能銀行制”的對稱。是銀行業的一種經營管理制度,指銀行按照銀行法或有關金融管理制度規定,只能經營一種或有限的幾種銀行業務。除接受委託代理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經營規定以外的銀行業務、非銀行業務和非金融業務。各專業銀行因設立標誌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如按服務對象設立,有農業銀行、工業銀行、進出口銀行、儲蓄銀行等;按貸款用途或貸款方式設立,則有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貼現銀行、外匯銀行等。

我國傳統的銀行體制是一種典型的專業銀行制,《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設立若干專業銀行。各專業銀行按照規定的業務範圍,分別經營本、外幣的存款、貸款、結算以及個人儲蓄存款等業務”。按銀行專業分工,中國工商銀行辦理工商信貸和城鎮儲蓄業務,中國農業銀行辦理農村金融業務,中國銀行辦理外匯清算、外匯存貸款業務,中國人民建設銀行辦理固定資本投資業務。1978年後,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競爭意識的加強,專業銀行原有的業務分工格局已經打破,業務交叉面正在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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