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寶雞關桃園》由文物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概況
第二節 工作經過
第二章 文化堆積
第三章 前仰韶時期文化遺存
第一節 地層關係與文化分期
一 地層關係
二 文化分期
第二節 前仰韶第一期文化遺存
一 遺蹟
二 遺物
第三節 前仰韶第二期文化遺存
一 遺蹟
(一)灰坑
(二)墓葬
二 遺物
(一)石器
(二)骨器
(三)陶器
第四節 前仰韶第三期文化遺存
一 遺蹟
(一)房子
(二)灰坑
(三)墓葬
二 遺物
(一)石器
(二)骨、蚌(角)器
(三)陶器
第四章 仰韶文化遺存
第一節 仰韶早期文化遺存
一 遺蹟
(一)房子
(二)灰坑
二 遺物
(一)石器
(二)陶器
第二節 仰韶晚期文化遺存
一 遺蹟
(一)房子
(二)陶窯
(三)灰坑
二 遺物
(一)石器
(二)骨器
(三)陶器
第五章 周代以後文化遺存
第一節 西周文化遺存
一 遺蹟
(一)房子
(二)灰坑
(三)灰溝
二 遺物
(一)石器
(二)骨器
(三)陶器
第二節 東周文化遺存
一 灰坑
二 墓葬
(一)墓葬形制
(二)隨葬器物
第三節 明代墓葬
一 墓葬形制
(一)土洞墓
(二)豎穴墓
二 隨葬器物
(一)瓷器
(二)陶器
(三)銅錢
(四)其他遺物
第六章 遺址出土動物遺存
第一節 分類記述
第二節 相關問題簡析
第七章 結語
第一節 前仰韶時期文化遺存
一 第一期文化遺存
二 第二期文化遺存
三 第三期文化遺存
四 相互關係、年代及有關問題
五 經濟形態和其他成就
第二節 仰韶文化遺存
一 仰韶文化早期遺存
二 仰韶文化晚期遺存
第三節 周代以後遺存
一 西周遺存
二 東周遺存
三 明代墓葬
第四節 古文化與相關時期的自然環境
一 白家村文化時期的自然環境
二 仰韶文化時期的自然環境
附表
附表一 關桃園遺址前仰韶時期灰坑登記表
附表二 關桃園遺址仰韶文化灰坑登記表
附表三 關桃園遺址周代遺蹟登記表
附表四 關桃園遺址出土動物群登記表
附表五 關桃園遺址各個時期骨器選料鑑定一覽表
附表六 關桃園遺址各文化層灰坑中骨骼數量、種屬登記表
附表七 關桃園遺址動物群分布情況登記表
附表八 關桃園各期文化層動物骨骼數量及對應的最小個體數登計表
英文提要
後記
後記
寶雞關桃園發掘報告是友好協作的結晶,也是集體研究的成果。參加發掘的單位有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和寶雞市考古工作隊,陳倉區博物館也參與了部分工作。參加具體發掘的人員有張天恩、劉明科、張昀、李伸前、楊富科、劉峰、曲學芳、劉雲倉、呂建平、張天林同志,此外,辛貽華、閻瑜、董衛劍等參加了短期發掘。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張天恩研究員為發掘的領隊、隊長。
參與發掘資料整理和報告編寫的人員有張天恩、劉明科、張昀、胡松梅同志。報告的初稿分工如下:
第一章緒論,第二章文化堆積,第三章的第一節地層關係與文化分期、第二節前仰韶
第一期文化遺存,第五章周代以後文化遺存的第一、二節,第七章結語等由張天恩執筆編寫。
第三章的第三節前仰韶第二期文化遺存,第五章的第三節明代墓葬由張昀執筆編寫。
第三章的第四節前仰韶第三期文化遺存,第四章仰韶文化遺存由劉明科執筆編寫。
第六章遺址出土動物遺存由胡松梅執筆編寫。
報告的第二稿除了第六章仍由胡松梅修訂外,其餘章節均由張天恩負責修改。最後由張天恩負責統稿、定稿。
參加出土文物修復的人員有劉峰、齊文軍、李伸前、楊富科等同志。遺蹟繪圖主要由曲學芳、器物繪圖由齊文軍完成。遺蹟照相由張天恩、出土器物照相由張明惠完成。出土動物骨骼的種屬鑑定由胡松梅同志完成。
發掘期間,寶雞市文物局任周方局長、劉宏斌副局長,天水師範學院徐日輝教授都曾到考古工地檢查指導工作。寶雞市周原博物館張恩賢館長、魏興興副館長為報告的資料整理提供了工作場地,並給予許多方便和支持。文物出版社一編部秦或同志為報告的出版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在此一併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