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豐縣國土資源局

寶豐縣國土資源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政府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行政規章;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擬訂全縣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和實施辦法;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方法。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政府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行政規章;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擬訂全縣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和實施辦法;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方法。

(二)編制和實施市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劃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導、審核全縣各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則和其他國土資源專項規則;參與報縣政府審批和經縣政府報省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

(三)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查

處重大違法案件、調處重大權屬糾紛。

(四)貫徹落實國家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組織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指導全市未利用土地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

(五)組織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全縣測繪行政管理,指導城鄉地籍調查、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六)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出資、轉讓、租賃交易、授權經營和政府收購儲備等項工作;指導全市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負責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縣政府審批和經縣政府報省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因建設用地造成的無地少地農民的轉戶和安置。

(八)依法管理全市礦業權的審查、審批登記發證,審查礦業權轉讓登記;依法審查全市勘查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和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查地質勘查單位的資格,管理地勘成果。

(九)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市內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十)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和省、市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經費、專項經費及其他資金。

(十一)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及其他事務性工作;指導行業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張新宇:領導局黨務、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開發中心主任王延濤:主管土地二級市場開發利用及出讓、南水北調、西氣東輸和文化園區協調工作;分管土地開發中心、地產處工作。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胡長煒:主管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分管地環股、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辦公室工作。

黨組副書記、主任科員肖國欣:主管征地協調、機關黨建工作;分管土地儲備中心、測繪股、勘測隊、估價所工作;協調產業集聚區工作,協助局長做好財務工作;分包城關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牛廣軍:主管礦政管理、機關後勤工作;分管開發股、儲量股、辦公室、政研室、宣傳股、宏調股、信息中心、文印室、計生辦、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分包大營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國群:主管礦業秩序工作;分管礦產資源所、鋁粘土管理所、礦產資源稽查隊、國土資源投資管理中心、徵收辦、冶金辦工作;分包楊莊分局。副主任科員程大偉協助做好國土資源投資管理中心、徵收辦、冶金辦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任德廣:主管耕地保護工作;分管耕保股、土地整理中心工作;分包肖旗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尚宏鑫:主管地政管理和用地秩序工作;分管地籍股、土地監察隊、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國土資源視窗工作;分包趙莊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付建兵:統管鄉鎮國土資源所工作;主管法制、信訪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分管信訪股、法制室、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辦公室工作;分包鬧店分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徐軍偉:主管黨風廉政、效能監察、審計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審計股、聯合執法隊、國土資源派出所、冶金計量站工作;協助局長做好人事工作;分包周莊分局。

土地開發中心副主任韓軍劍:主管土地供應工作;分管利用股和土地礦產交易中心工作。

土地開發中心副主任常占偉:主管用地規劃和報批工作;分管規劃股和用地股工作。

副主任科員孫軍:協助胡長煒做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協助付建兵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國土資源信訪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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